此剑名“血煞”,剑长三尺六寸,剑身通红如血,纹理乱如泼墨。许多血滴一般的深红色斑点遍布剑身,盯着那些红斑看得久了,就会觉得那些红斑彷佛要喷出来一般。
剑刃看上去并不锋利,但是手指靠近剑刃之后就会感到切割一般的疼痛,更不用说摸上剑刃了。
整柄剑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一种凶戾之气,当我在南陵王的密室里,第一次握上这柄剑时,剑柄处竟然射出无比锋利的剑气,将我的双手皮肤割得支离破碎。
而当我的手上的血液流上剑柄之后,血煞如同有生命一般,将我的血吸得一滴不剩,这才安静下来。
南陵王当时眉开眼笑地告诉我,血煞剑时旱魃国镇国三凶器之一,当年攻破旱魃国后抢夺的战利品。此剑与旱魃一般凶恶,性嗜人血,不同人很难掌握,而及时功力深厚的高手,若其血脉得不到血煞剑的承认,也无法降服此剑。所以直到现在此剑还没有人能使用,但此剑吸了我的血之后便安静下来,说明这剑已经认我为主。
听到南陵王那番解释后,我险些惊出一身冷汗,我是旱魃太子,血煞剑任我为主再自然不过了。但是这样一来,会不会暴露我的身份?在那个时候,我心中险些起了杀机,幸好南陵王并不在意。
或许南陵王认为,血煞剑并不一定只会承认旱魃为主吧!
血煞剑的剑鞘也是特制的,普通剑鞘根本承受不住血煞的杀气。所以那特制剑鞘,本身也是一柄相当厉害的武器。
小和尚也得了南陵王的赏赐,一把五尺长的“残魂”刀,也是不可多得的宝刀,还有抗术法的特别属性。
黎月姿和白依对武器不敢兴趣。南陵王赏赐了她们大批地绫罗绸缎、珠宝首饰,倒是省下了我一大笔开支。
我到现在还记得,送我们武器之后,南陵王指着他兵器架子之上那副造型一场夸张的铠甲说:“可惜了此甲,上古遗物啊!据说有着极强的神力,但是净重一千零八百斤,穿上它,没人能打仗了,所以到现在也不知道这铠甲究竟有什么样的神力。”
我目测了一下那副铠甲,至少也得身高两米三以上的人才穿得上。一千零八百斤的重量?唔,还是给大象穿比较合适。
现在我们正在前往南陵城得途中。
白依和黎月姿一左一右坐在我旁边,小和尚则坐在我正对面。
离开了京城,我们自然不必再刻意掩饰相貌了,消去了魔法面具,露出了本来面目。
随行的还有二十名王府护卫,全都骑着战马,穿着战甲,行在我们马车的前后。
这二十名护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手头上都很有两下子,砍起人来都是狠角色,每个人手上至少都有三五条人命。
南陵城离京城不远,三天的行程而已,途中又有很多城镇可供落脚,所以我们这次是轻装上阵,没带什么辎重,只带了南陵王的手谕和很多很多的钱。
赌博赢来的金票全兑换成了银票。合一亿零三百万两白银,加上南陵王凑整数给我的一亿两银票,总计两亿两白银。
那三百万两当然被我毫不留情地贪污了。两亿的整数暂时不动,以后酌情贪污。
现在我的家产也不少了,四百二十万两白银,十五万两黄金,一整盒价值万金的珠宝,加上南陵王赏赐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什么地,合起来也有近三千万两银子的财富了。
三千万两银子是什么概念?如果用在军国大事上,这三千万两银子的确算不了什么,但是如果用在奢侈享受上,这已经够我养活白依、黎月姿、小和尚吃上一辈子了!不奢侈的话,那是吃上八辈子都绰绰有余。
马车一路摇晃,在北方,夏日清晨的阳光还不是很强烈,懒懒地照在地上,让人也染上了那懒洋洋的感觉。风很清凉,我干脆掀开了两边窗帘,好好地享受一下这完全没有半点空气污染的清风。
清脆的马蹄声回荡在大道上空,大道两旁整整齐齐地农田里生长着绿油油的麦子,风中还夹着淡淡的麦香,这种滋味很是醉人。
远处的山脉高低起伏,不时可以看见山涧的泉水,注入奔腾的大江中。江水一路往东,在南陵城滨海渡口注入大海。
白依等人对这景色很是赞叹了一阵子,我也觉得在这种环境中居住令人心旷神怡。虽然这交通是不如飞机汽车来得方便,可是坐在马车里边,抱着美人,喝着美酒,晃晃悠悠个几天,慢慢欣赏窗外景色,吹着阵阵或缓或急的清风,感觉也是很销魂的。
要是这马车足够宽敞,还可以修个隔间,晚上也可在车上过夜,车子一边走,一边喝白依在车里边做那销魂的事,岂不快哉?可惜,现在车里的人太多,我还没办法厚着脸皮当众表演…
到了下午时,长相最是凶恶,跟非洲大猩猩没什么区别的,身高足有两米的护卫统领王胜策马来到车窗前,操着滚雷一般的大大嗓门对我拱手道:“禀大人,已经进入南陵地界了,今天天黑前就可进入南陵城。”
我现在的身份是南陵城镇守州将,在武将官职体系中,地位仅次于京城中带兵的京将。
但在朝廷上,我这亲王封的州将连品级都没有,羽林军里边注册的只是一个参将而已,从五品的将官,京城里边儿是一抓一大把。
不过我这次是来扩军的,只要钱多,扩个十万二十万大军的也不在话下。到时候我就算没品,有了兵之后也比那些有品没兵的将官强多了。
贪狼国军制,每城每镇都有一员镇守将官,普通州、县的都是朝廷委派,有品级。亲王封地的镇守将官由亲王自己任命,无品级,可在京中挂职。
贪狼国的军队共分四个大营。其中羽林军最多,足足二十万人,装备也最精良。
另外三个大营分别是南大营、北大营、独立营。每营十五万人,由朝廷直接指挥,与地方军事系统区分开来,将官都是京城里分派的京将。
而那些三品以上的京将闲时全都养在京城,战时才会分派到各大营去,所以这些将官与军队之前可以说毫无感情。这也是为了防备军队大佬拥兵自重,造成不利管辖甚至军阀割据的局面。
除了朝廷直接控制的四个大营六十五万大军外,各地贵族也都有各自的私兵,自己出钱养活,不得超过兵员标准,指挥官自由任命,打仗的时候义务帮忙。
由于养私兵实在太亏,所以一般贵族都不会养多少私兵。除了保证人身安全的护卫之外,谁都不会花钱养些闲兵。当然,那些有野心又有钱的亲王除外。
听了护卫统领王胜的报告,我点了点头,说:“新科各位兄弟了,到了南陵城,大人我请你们去最好的青楼喝花酒去!”
护卫们顿时一阵欢呼,连声道谢。白依却在一旁狠狠地掐了我一阵子。我嘿嘿笑道:“好妹妹,我不过是请这些兄弟吃花酒,我自己只喝酒,不搞女人,这还不成吗?”
小和尚抱着那把五尺长的残魂刀阴笑道:“大哥,你要宴请别人,自己不陪怎么行?”
白依呵呵一笑,望向小和尚:“怎么不行了?你去陪同不就行了吗?我赵哥哥,今天晚上可是要陪我的。要不,我和月姿姐姐也去参加你们喝花酒。”
我苦笑,“真没听说过逛窑子还要带上女人的…这不和去餐馆吃饭自带饭盒一样吗?”
几个人正说话间,马车忽然停了下来,护卫们的马蹄声也停了。王胜的大嗓子在外炸了起来:“妈的,哪里来的讨野火的东西!老子们是南陵王府的护卫,送新任南陵城州将大人去南陵城的!识相的赶紧滚开,否则,爷爷的刀子可不长眼睛的!”
我探出头去,说道:“王胜,出了什么事情?”
王胜打马来到车窗前,道:“大人,前面拦了百来个手持凶器的毛贼,看样子是想拦路打劫来着。不过大人您别担心,小的们马上就打发他们走路。”
我点了点头,说:“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怎么还有这么大胆的毛贼拦在官道上打劫啊?你也别跟他们废话,杀光了就是。”
王胜点了点头,提起挂在鞍旁的点钢枪,举起长枪吼道:“兄弟们,赵大人下令了,杀光这些小贼!咱弟兄给赵大人砍个开门红!”
我哈哈大笑,说:“这些当兵的,跟咱们在地球上收的那些小痞子没什么两样,全都是好打好杀的家伙!二十个骑兵哪,妈的,精挑细选出来的,尤其是那王胜,普通人两倍的体力,还修炼了一点点真气,一百个打劫的土匪,还不够他一个人杀的!”
小和尚微微点头,笑道:“贪狼国严厉管制铁器买卖,打劫的土匪手上能有两把菜刀就很不错了。”说着,掀开马车前门看了一下,回过头来笑道:“这伙土匪,还有拿锄头钉耙的,看起来也就是一群刚刚忙完农活的农民。”
“听说今年贪狼国年成不错啊!”我嘿嘿笑着:“怎么农民都来打劫了?还是我大哥长久不回南陵,让南陵地皮上的人都觉着没了人管,无法无天了?”
小和尚大笑:“大哥,你到了南陵,你不就是那法,不就是那天?”
我拍拍手:“这话中听,到了南陵,老子要让南陵地皮上,无法无天的只有我一个!老子要让那些土匪一个都过不下去!妈的,咱们在纽约混黑社会那会,也知道要搞好地下秩序,抢地盘都是晚上干。这些人倒好,大白天就拦路抢劫。把老子的南陵治安搞差了,以后谁来给老子投资?谁来发展南陵的经济?妈的,要抢劫,也得是老子的兵来抢!”
小和尚点头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要治好一块地方,那些舞文弄墨的读书人咱们也得好好管管了,让他们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些什么不该写。还有那些练武的,搞帮派的,能收的就全收了,不能收的就全灭了。咱们在纽约那会儿,不也是把整个纽约的地下势力全给折腾完了?”
我最后做了总结:“老子走到哪里,那里就只能有一个教父,只能有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写文章的骨头硬,脾气倔,碰上阴险的,写检举信上告朝筒么的,在你背后使坏,软刀子杀人不见血。这样的人,杀一个少一个!练武的拉帮派的,也就跟我们地球上那会儿的黑社会差不多。既然我到了南陵城,以后南陵城就只能有我一个老大,别的帮派全灭了!”
说了这老大一会儿话,听得外面传来阵阵喧闹声,喊打喊杀声,惨叫声,马匹的嘶叫声等等,不多时就安静下来了。我有些奇怪的说:“这么快就杀完了?这还没两分钟吧?”
罢想打开车门看一看,就听那赶车的车夫颤抖着声音说:“大…大人,王统领他们…全给放到啦!现在那些毛贼…已经…已经夺了兵器…朝我们赶过来了!”
“不会吧?”我和小和尚面面相觑。
护卫们砍人打架都是狠角色,武器装备都很精良,还骑着上好的战马,就这么两下就全给干掉了?
这群打劫的农民也太厉害了吧?莫非中间隐藏着什么高手?m.XiaoShuo530.Com
我推开马车门,朝外面望了过去,只见王胜等二十个护卫身上的盔甲全给剥的精光,被拇指粗的棕绳捆得跟粽子似的,叠罗汉一般堆在地上。
几十个长的五大三粗,一脸黑红,一看就知常年劳作的汉子嘻嘻哈哈地把弄着王胜等人的盔甲武器,有的还装模作样地骑上了战马,耀武扬威一般挥舞着大刀片子。
十几个拿着木棍的汉子簇拥着一名身高一米八左右,铁塔一般的壮汉,威风凛凛地向我们走来。那大汉手无寸铁,走路带风,行走间隐然像一尊会走路的金刚。在我的天魔眼子下,大汉体内那比常人宽阔粗大许多的经脉中流动着粘稠如同胶水一般的真气,强大的真气竟然已经完全液化,或者说给人以一种液化的感觉了!
这大汉,实力已经有我现在的九成功力!
在看到那大汉的第一眼,我便狂笑出声:“妈的,妈的,妈的!老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好小子,你打劫竟然打到老子头上了!”
旋风一般从车厢内狂出,我一飞冲天,直跃上五十多米高的空中,双手抱拳,高举过头顶,朝着下方扑去而去,拳头朝着那大汉头顶疯狂地砸下,血红色的拳劲轰破空气发出滚雷般的炸响,口中狂吼道:“小子,吃你老大一拳!”
那大汉在我飞出车厢的的一刹,脸上也露出狂喜之色。待我飞上空中之后,他哈哈狂笑道:“好,老子的大金钢神功莫名其妙功成之后还没有遇上过对手,今天就拿老大你来试招!”
他站在原地,双拳向着头顶连续击出一十八拳,道道纯金色的拳劲从他拳头上发出,也是炸出滚雷般的轰鸣。
我们的拳咀先撞到了一起,爆响声中,两人的拳劲几乎同归于尽,爆炸产生的疾风吹得我们方圆五十米内飞沙走石,那些簇拥着那大汉走过来的汉子们给吹得人仰马翻,连滚带爬。儿我的马车也给吹得倒退不已。
“不错!拳劲可以外放,你的大金刚神功果然大成了!”我大笑这俯冲而下,拳劲已经烟消云散,接下来就是毫无花俏,实打实的拳与拳之间的硬拼。
“轰…”我们的拳头硬碰到一起,地面一阵震烈地震荡,官道上喀喇喇一阵乱响。大汉立足之处,以他双脚为圆心,无数龟裂向着四面八方延伸至五十米开外,他的身体向钉子一下插入泥中,直没至腰胯,上衣的衣服给拳力震得粉碎。
我头下脚上压着他,望着他哈哈大笑:“老子十成功力的一拳你都可以接住。妈的,一百三十年才能成地大金刚神功,果然有独到之处!”
那大汉仰天狂笑:“老大,你他妈的还是这么厉害,老子以为老子神功大成之后,你都不是老子对手了,没想到还是能把老子打成这样!”
我笑着倒翻出去,翻出去时伸手拉住他的拳头,将他从地里拔萝卜一般拔了出来。
这时,白依和黎月姿、小和尚也都飞一般奔了过来,看着那大汉露出开心的笑容。白依大叫一声:“教官,你什么时候该行当土匪了?”
那大汉正是教官龙倾城!从我第一眼看到他起就将他认了出来。也难怪王胜他们二十个护卫这么短的时间就被打败,凭龙倾城现在的本事,要干掉王胜他们,只需要一根小指就足够了!
龙倾城哈哈大笑着,和白依他们打着招呼:“白小姐、黎小姐、小和尚。见到你们实在太好了!我还以为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们了呢!对了老板,你怎么穿着这么靓的衣服?腰带上这颗珠子,怕是值好几百万美金吧?我拷,这把剑也好的很…你们发财了?怎么都养得起保镖了?”
“先别说这么多,”我呵呵笑着,拉了一把龙倾城:“让你的人先把我的兄弟放了。你说你寒不寒碜?这么好的本事竟然拦路抢劫,老子初代纽约那会儿打天下的时候,抢都是抢的黑帮的夜总会。你小子倒好,当起土匪来了!好了,把人放了,叫你的手下跟着我。他们出来抢劫,也肯定是混不下去了,现在老子当大官了,都跟着我混,你的人就是我的人!”
龙倾城点了点头,冲过去朝着那群农民打扮的土匪大喊:“小的们,赶紧把人放了!妈的,咱们这回可抢对人了!把东西还给他们,你小子,把刀扔下,妈的,以后跟着我老板,咱们要什么有什么,这两把破刀有什么值钱的?”
拳打脚踢的,龙倾城让那群毫无组织性纪律性的土匪放下了抢劫来的东西,给我的护卫们松了绑。
王胜等人穿好盔甲,拖着刀枪,牵着马耷拉着脑袋来到我身前,羞愧地说:“大人,属下无能…”
我摆了摆手:“算了,这不怪你们。你们的能耐也算不错了,可是你们遇上的是一个怪物,败也败的不亏。好了,今天晚上,我让我兄弟给你们赔罪。妈的,怎么说你们现在也是我的护卫,和他一样都是我兄弟,谁也不能打自己兄弟不是?”
王胜等人连连点头,纷纷道谢。
那一边,龙倾城跟那群土匪们不知说了什么话,土匪们全都欢呼起来。跟着官儿干总比当土匪强不是?
当下龙倾城让他那群土匪兄弟在马车前开路,自己上了我的马车。白依施了个静默结界,外面的声音可以传进马车里边,可是马车里边的声音却半点也不会传到外面去,我们放心大胆地高声谈笑起来。
拍开一坛子好酒的泥封,龙倾城抱起酒坛子,一口就灌下大半坛子酒,哈了口酒气说道:“老板,你说奇不奇怪,本来我以为那狗屁破碎虚空破了,我也就完了,谁成想,我竟然还是到了这个鬼地方。刚出来的时候掉进了海里,给一条怪鱼吞进了肚子,谁知道那怪鱼又被南陵渡口那边的一艘捕鱼船给抓住了,把我救了出来…”
原来龙倾城大难不死,让捕鱼船把他从怪鱼肚子里挖了出来救了他。龙倾城是个讲义气的汉子,人家救了他,他自然要报恩,便跟着捕鱼船的人干。谁知道那捕鱼船的老大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官府,给南陵城一个什么官儿抓了起来满门抄斩,连带着三条大船也给没收了。龙倾城一气之下,半夜摸进南陵城杀了那官儿满门,然后带着一百零三个原捕鱼船上的汉子落草为寇,干起了土匪。
龙倾城本来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在南陵城里边抢劫他不敢。毕竟城里还有两万军队。可是出了南陵城他就不怕了。在官道上打劫了好几起,倒也让他抢劫了不少东西。
要不是遇上我,龙倾城估计还会继续抢下去。
喝了口酒,龙倾城继续说:“老板,说实话,我是个军人,生下来就是要杀人打仗的。这么多兄弟相信我,跟着我干,我除了带着他们打打杀杀,却没办法给他们谋一条真正的生路。我不喜欢动脑筋。战场上直来直去才是我喜欢干的事情。这下可好,总算又遇上老板你了,以后兄弟们都跟着你干,我那群兄弟也都是好汉子,我目前正在按特种兵的训练方式训练他们,虽然才练了没几天,可是他们常年打渔,身体都很好。别的不说,砍人杀人绝对不在话下。”
我点了点头:“可惜咱们没军火,要是有枪的话,组建个特种小分队,以后办事就容易多了。到了神州,以后打架都要靠功夫的。你那些苦哈哈的兄弟,没什么背景,又是得罪了官府无路可走的亡命徒。你给我挑些忠诚可靠的,我以后择几套炼气的法诀给他们练练。武功什么的,我这也有很多武功秘籍。咱们要培养自己的势力了。”
龙倾城兴奋地说:“老板你肯教他们功夫?那太好不过了!配上我的特种兵训练方式,再教给他们上乘武功的话,他们绝对可以变成一支可怕的队伍。忠诚没问题,现在这些兄弟都是没路走的人,对我都很忠诚。”
我摇了摇头,说:“忠诚不是光靠嘴说的。我就不信你那些兄弟,用几万两银子没办法收买!或许不用几万两,几千两就够了。现在这个世界,我能相信的也就是你们几个跟着我从地球上来的兄弟了,别人,一个都不能相信!毕竟我们是办大事的,我们的目标是整个神州大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神州大陆的人都是我们的敌人!”
龙倾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老板,我觉得你这么说不妥,虽然咱么是跟你回来报仇复国的,可是打仗这回事,全都是由各国家上层发动的,老百姓并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我那群兄弟吧,他们中间年纪小的,很多连神州大陆曾经有个旱魃国都不知道。”
“我又没把账算到所有人头上,”我笑道:“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仇家遍天下,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对别人的信任一定要有限,除了我们这些自己人,谁都不能完全相信。你这家伙,就是太讲义气了,跟这群土匪兄弟抢了几次,就把他们当亲兄弟了。”
龙倾城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笑道:“他们现在叫我大哥,我得对他们负责。”
我肯定地说:“你的想法是对地。只有对手下人负责,为他们尽心,他们才会对你负责,为你卖命。不过嘛,感情可不能只用义气来维持,要知道,这义气有时候也是讲价钱的。”我掏出一叠扎得整整齐齐的银票,递给龙倾城:“十万两银子,你给你那批兄弟分分,每个人也能匀到千把两吧?他们打一年渔,能挣到几个钱?这些钱,也可以买到不少义气吧?你应该知道该怎么说了?”
龙倾城接过银票,点了点头,舔着嘴说:“老板,我现在看到银子银票什么地,总是感觉特虚幻,好像这不是钱,是废纸似的。咱在纽约的时候,看的摸的可全都是美元,总觉得那花花绿绿的钞票才是钱。”
我拊掌大笑:“我刚来的时候还不是和你一样?这些东西,对我来说还真不是钱。老大我现在的身家也有几千万两银子了,身上还带着两亿整的银票,感觉就是一堆废纸嘛!等到了南陵城,咱们买点房产,兑点硬通货,那样总是钱了吧?”
白依插嘴道:“还有给我和月姿姐姐买首饰买衣服!还要买化妆品!”
我一拍她的小脑袋,笑说:“南陵王送了你那么多东西还不够呀?”
黎月姿也来凑趣道:“女人是永远不会嫌衣服和首饰太多的。”
一车人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问龙倾城:“对了教官,你的大金刚神功怎么突然就大成了?现在的境界,可不简单呀,我十成功力的一拳。连你的表皮可都没打破一点。”
龙倾城摸了摸脑袋,笑道:“这我也不知道。我那天晚上去杀那小辟全家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就发现自己这大金刚神功到顶了。我也懒得动脑筋去想,功夫成了反而更好嘛!”
我疑惑道:“难道是破碎虚空突然给破掉,刺激了你的功力增长?但是那样的话,我和小和尚的功力怎么没有增长?奇迹,真是奇迹”
龙倾城又想了半天,才说:“我记得给那条大怪鱼吞进肚子里以后,我在怪鱼肚子里拳打脚踢,又张嘴咬地,好像吞了个什么东西下去。吞下那东西以后,肚子里像火烧似的。内脏都好像给烧融了,痛得我死去活来。后来疼感消失以后,我感觉自己的内脏都好像给烧成一块铁板似的…”
“不会吧?”我和小和尚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说:“被怪鱼吞下肚子随便吞个什么东西就能变成现在这样?”
小和尚想了想,问:“那怪鱼长什么样子?”
龙倾城说:“体积很大,和成年蓝鲸差不多大小。皮肤是金黄色的,有蓝色斑点,长相有点像鳄鱼。不过没有腿。”
小和尚长吁了一口气,说:“应该是一条野龙,你吞下去的,可能是那野龙的内丹。有了内丹的野龙,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的,如果不是被你吞下了他的内丹,普通的捕鱼船是绝对没可能抓到它的。”
我锤了龙倾城胸口一拳,笑骂道:“妈的,你小子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随便被个怪鱼吞下去,就是野龙。随便咬个东西吞掉,就是野龙的内丹。”
龙倾城笑道:“这叫好人有好报。我龙倾城上辈子烧了高香,所以才有这么好的运气,你们嫉妒是嫉妒不来的”
“这样也好,神州强者如云,我们的实力还是太薄弱了。要想在这里混下去,高手自然是越多越好。”我笑道:“教官现在大金刚神功大成,以后如果要打仗的话,你是最好的先锋大将!嗯,我这里还有好几种炼气的法门,干脆也教你一些,增强点实力。”
当下便教了龙倾城一套从天魔留下的记忆中翻拣出来的,某个上古门派留下的炼气法诀,让他好好修炼。龙倾城的肉体力量现在可以算是异常恐怖了,但是唯一的缺憾就是他不能飞,一个不会飞的高手,再厉害也是有限的。我现在教给他的炼气法诀,就是能飞天的功夫。龙倾城吞了野龙的内丹,以后估计练什么功夫的都快得很。
“对了教官,以后你可不能再叫我老板了,还是叫老大吧。”我把我和白依等人现在的身份给他说了一遍,自然也给他编了一套身份的谎言。反正现在龙倾城的身份,我在南陵王那里也是已经备了份的,我说过我有十个同乡,龙倾城自然是其中一个了。
来到贪狼国后遭遇的事情也都告诉了龙倾城,龙倾城听到我现在傍上了南陵王之后,眼睛一亮,大笑道:“行啊老大,你现在当官儿了,那以后咱们做什么事情岂不是方便多了?这贪赃枉法、走私贩毒、杀人越货的事情,七步诗可以明目张胆地干了?”
我邪笑:“当然,南陵王放心把南陵城交给了我,我现在就是南陵城的天,我说的话就是南陵城的法!咱们只要把钱给南陵王赚足了,把军队给南陵王训练出来了,把封地给治理好了,咱们私下里做点什么事,就算是传到南陵王耳中,他也不会把咱们怎么样了!”
车厢里几个人对视一眼,除了白依和黎月姿笑得矜持,我和小和尚、龙倾城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要再找到博士,你说的那贩毒什么的,也都有可能了。”我得意的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根自制的卷烟递给龙倾城:“来,抽一口试试味道。”
龙倾城大喜:“雪茄烟?老大,你还真能耐啊,连雪茄烟都带过来了!”
我嘿嘿一笑,说:“这是我自制的,南陵王府里边儿中的又烟草,当观赏植物用的,还没人知道烟叶的用处。以后这香烟的生产,也是一大笔利润!罂粟花我还没找到,不过我相信既然神州大陆上边又烟叶,那罂粟也是少不了的。就算不多,咱们也可以想办法大量培植。嘿嘿,神州三国的军队,我可是铁了心要把他们给整垮的!”
“老大,毒计啊!”龙倾城由衷地说道:“世上很难找到你这么卑鄙无耻的人了!”
车厢里的人哄然大笑,我笑骂道:“你他妈的究竟是在夸老子还是在骂老子?”顿了顿,叹口气道:“不知道博士他们在哪儿。大家都有一身本事,如果到了神州,活下来不难。可是杰逊和开膛手杰克那是只会谁英语的人物,长相又跟神州各国的人种不同,要是被人发现了,说不定会被当成怪物关起来。”
小和尚笑说:“杰逊还有可能,开膛手杰克就没有可能了。他有潜影和控制金属的能力,再好的牢房都关不住他的。”
“妈的,这地方真他妈的麻烦,”龙倾城骂骂咧咧地说道:“来的时候本来还带了手机的,掉海里的时候手机给泡得没用了,要是手机还是好的,说不定能给他们打电话联系。”
白依和黎月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小和尚拍着大腿笑道:“教官,你也太异想天开了吧?这里可是没有开通手机网络的,再强大的手机也打不通啊!”
龙倾城老脸通红,道:“我这不是开个玩笑吗?对了,白小姐,现在我们也没在地球了,我这脸上的魔法面具也可以去掉了吧?”
龙倾城现在还戴着易容用的魔法面具,除了白依,没人能去下来。
白依笑着点了点头,轻声念了几个咒语,手一挥,一阵白光闪过,龙倾城脸上的面具就消失了。
龙倾城用力在自己脸上揉了揉,感慨道:“还是自己的脸好啊,每次照镜子看到的都是另一张脸,虽然不我自己的脸俊了一点,可是我还是喜欢自己的脸…”
我抽出别在腰里的两把沙鹰,递给龙倾城,笑道:“虽然你现在的力量已经完全用不上这手枪了,但我知道你喜欢枪,这两把枪里还有十三发子弹,省着点用!”
龙倾城一把接过手枪,近乎贪婪的抚摩着枪身,拼命嗅着枪口的火葯味,大嘴笑得都合不拢了,大声道:“我们当兵的,自身实力再厉害,这枪都是我们的好宝贝!嘿嘿,告诉你,我来的时候带了两盒两百发子弹,两把沙漠之鹰手枪,虽然枪丢了,可是子弹还在,哇哈哈!”
我愕然,这小子,原来早就有准备了啊!两百发子弹啊!在龙倾城手里,那可不是两百条人命这么简单了。凭他现在的强横功力,随便扔一颗石子出去,就有一颗子弹的威力,如果开枪的时候把子弹里灌满真气,一颗子弹的射程达到几公里都是有可能的,穿透百把个人的身体,那更是易如反掌!
一车人一路笑闹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这时,马车外面响起一阵欢呼,王胜略带着兴奋的声音传了进来:“禀大人,南陵城到了!”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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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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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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