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书网>剧本其他>遮蔽与记忆>非涉风月 何关色戒(7)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郑苹如陪丁默邨吃过午饭后,借口顺路,搭他的车子往南京路开去。当汽车路过静安寺路一带时,郑苹如突然说,快过年了,要丁默邨陪她去买件皮大衣。丁默邨对这个临时性的提议并没有起疑,两人于是一起走进了西比利亚皮货行。但是,就在郑苹如挑选皮衣的时候,丁默邨突然想起进店时看到周围有几个人正在无所事事地东张西望,多年的暗杀经验让他立刻意识到情况不对。他将一摞钱丢给郑苹如,说了声:“你自己买吧,我有急事先走了……”就匆匆夺门而出。守在门外的杀手没想到他出来得这么快,一个措手不及,踌躇间竟让他很快地穿过马路。等到枪声响起,丁默邨已经钻入车内,呼啸的子弹随即都打在车上,并没有打中匆忙逃离的丁默邨。

  枪击案发生后,当局封锁了消息,报纸也没有报道是否有人中枪或死亡。为了探听消息,郑苹如给丁默邨打了一通电话。躲过这场枪击的丁默邨很快发现了其中的蹊跷,在电话里他恶狠狠地说:“你算计我,马上来自首,否则我杀了你全家。”郑苹如是有准备的,她装得非常委屈,说自己都被吓病了。丁默邨听了她的话似乎有点动摇,没有再恐吓什么,反而还安慰了她。

  这一次的暗杀行动失败后,郑苹如的身份虽然没有明确暴露,但是作为惟一嫌疑人的她本该尽快离开上海。然而想到丁默邨那句“你算计我,杀你全家”的恐吓,郑苹如决定最后放手一搏。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郑苹如出现在舞厅,精心打扮过的她成了舞厅里的一道美丽风景。平日里并不抽烟的她点起香烟,紧紧攥住一个精致的手袋,手袋里放着一把小巧的勃朗宁手枪。她约了丁默邨在这里见面,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了,丁默邨却迟迟没有出现。突然,几个人出现在她面前,为首的对她说,丁主任“请”您走一趟,郑苹如就这样被捕了。尒説书网

  郑苹如被捕后的一天,她的母亲突然接到了日本宪兵队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讲得很明确,他们很早就知道郑苹如是秘密特工,只是因为她的血统而没有去追究。如今事情已经发生了,只要郑钺先生答应出任汪伪政府的司法部长,和日方合作,就可以把女儿还给他。

  郑钺急切地想要搭救女儿,可是要做汉奸才可以救出女儿,要成为女儿要刺杀的人的同僚才可以换出女儿,正直的郑钺拒绝了。作为父亲,他知道自己拒绝了最后一次救女儿的机会。

  一九四○年二月,上海的街头还没有一丝春意,极司菲尔路七十六号更显出肃杀的气氛。春节前的一天,特务们特意提前告诉郑苹如要带她出去走走,让她打扮得漂亮些。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郑苹如被带上了一辆黑色的汽车。汽车一路开过繁华的南京路、静安寺路一带,越走越僻静,一直开到了中山路徐家汇火车站附近的荒地。坐在车里的郑苹如心里渐渐明白了。行刑前,刽子手问郑苹如还有没有什么话说,她留下了人生中最后一句话:“请不要打我的脸,让我死得好看些。”这一年,郑苹如年仅二十三岁。

  一九四三年,郑苹如的父亲郑钺因长期忧郁去世。

  刺杀敌手,在古代一直是男人的专利。在外交宴会上,曹沫一把揪住了齐桓公,用尖刀逼他退还齐国倚强凌弱掠夺的鲁国的土地;专诸把刀子秘密地藏匿在煮熟的鱼腹之中,乔装献鱼,进入宴席,拔刀而起使怨主王僚丧命。而郑苹如作为一个女性,以自己的鲜血殉了父亲的祖国。然而当我看到先是共产党,后来背叛加入国民党又投靠日本人的三姓家奴丁默邨在法庭上,对郑苹如指三道四泼脏水的时候,真有点怒不可遏。鲁迅评价刘和珍:“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辗转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一个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一九四七年二月一日的审判笔录中,有一段涉及郑苹如被害的记录,审判长朗读李士群妻叶吉卿与吴四宝妻佘爱珍(此人后来在日本嫁给胡兰成)的口供(两人都说未参与处死郑苹如),然后问丁默邨:“你有何话说?”

  丁答:“吴佘爱珍及李士群老婆都说没有,而且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

  问:“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实吧!”

  丁答:“我没有陪她。……”

  世界上最肮脏最无耻的人总是想把自己的丑事漂白,对自己所作的一切抵赖。我们看丁默邨被处决的时候的表现,丁默邨在老虎桥狱中被判死刑以后,一直就沮丧、焦虑,悬悬于朝夕。

  郑苹如的侄子在童年依稀记得,抗战胜利后,有个女人手提一箱金条来找祖母木村花子,请求木村花子夫人放过丁默邨。后来才知道,她是丁默邨的妹妹。她来过两次,祖母很生气,“我不要你的钱!我女儿的尸骨在哪里?”

  也许细节是最能看出一个人对人间风月的态度。在《陈立夫回忆录》里记载:丁默邨本来可以不死的,但有一天他生病,在狱中保出去看医生,从南京拘留所出来,顺便游览玄武湖……这个消息被小报记者发现了,后来被蒋介石看到了,蒋很生气地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

  丁默邨就被枪毙了。只因为他从狱中出来,贪看一点湖上清风,是湖上不识字的清风涂去了丁默邨的卿卿性命。但风是有灵性的,丁默邨死有余辜。

  一九四七年七月五日的正午,法警去提丁默邨。他已知道是执行的时候到了,面色立刻惨白得无一丝血色,两腿也瘫痪得不能行走。两个法警左右夹持着他的双臂,像提溜小鸡一样把他提出狱门,迨行至二门时,作为一代恶魔的他已经神志模糊,知觉尽失。把他和郑苹如比拟,你真的不知为这样的丑类说什么好,坏也没坏到品味和极致,内心的孱弱到了不如一个女子。

  丁默邨被处决时,长眠在郊区土地里的郑苹如,也许化作了桃花,那是在夜间开的吧。诗人说,那些夜是没有星光的,那些夜是刮着风的,然而这些血迹,斑斑的血迹,在神话般的夜里,在抗战的深黑的夜里,爆开了无数的蓓蕾。

  有人问诗人:春从何处来?

  诗人说:来自郊外的墓窟。

  是啊,真想变作一朵桃花,站立在春天,留下来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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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为您提供大神耿立的遮蔽与记忆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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