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题记
Vol。1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入夏,竟下起了霏霏的细雨来。连绵不绝地浇灭了我们对夏季的热情。雨密密地砸在地上的声音,犹如班主任老师不紧不慢却针针见血的训话。这个夏,真恼人。
夏天,我常常在深夜,一边做着作业,一边听一个温软的电台节目,那个主持人有一把糯米糕般的声音,粘人的很。节目的名字却清奇凄伤,取自纳兰性德的词,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
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平常的夏天常常是无风也无雨。盛夏的夜晚,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连蛐蛐都是不叫的。可是今夜,不知道为什么,下起了这不大亦不小的雨来。我一个人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书本,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
只觉得自己还年轻,强装的伤感只是让自己更像言情电影里的少女主角。蓝衣白裙,看人总要带着一点迷蒙,眼中仿佛落了尘埃,却并不是那么浓重。男主角轻轻一拭,眸子便又恢复了水般清澈。若是作业写得烦了,便把成山的书本一推,从紧锁的抽屉里拿出各种日记本,一字一字的雕刻。
我有很多日记本,一律暗色的封皮,又轻又小。只有一本特别,是秦天送给我的,很大的本子,滚着金色线圈,活力四射。它恐怕比我的身价还要高一倍。奢侈的东西。我用它来写小说,古怪的名字,自己都看不懂,写到一半就扔下了。
我用铅笔写字。从来如此。一篇又一篇,写到最后,前面的字迹,就慢慢模糊了。
后来有一次,听到那个主持人在节目中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心中没有安全感,总是想随时修改每一处生命的印记。有一个人打来电话反驳,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耳边突然想起了曾经一度流行的歌,王菲的《红豆》: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从那时起,那个打电话的男生便走入了我的心扉。一句话,刺入了我的心里,内心里。每日我都会守着收音机聆听那个节目,期待着那个男生的发言。
Vol。2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有时我也会偷偷打电话到那个电台节目中去。我说,点一首歌。主持人问,点给谁?我说,点给所有听到这首歌的人。
我总是点王菲的《红豆》。
我知道,电波那头,他会在听。这首歌其实是点给他的。可是我不会说,给他。我们并不认识啊,只是我已经熟悉了那个陌生的声音。我甚至有时候有一种想要打电话去广播站询问他名字的冲动,但是,我仍旧是止住了。
那个时候,我是写诗词的。在电波里听说,他不写,却读很多。
纳兰性德的,他最喜欢。他说是因为这首词,所以才去听节目。那个节目里有一些很动人的小文章,某些陌生人写的。他说陌生人的时候,声音微微一颤,尽是虚空。我默默地听着他说,尽是虚空。我们都不知道,那些将寂寞和感伤注入我们心脏的陌生人在这个世界的哪些角落,他们做着怎样的事情,说着怎样的话,爱着怎样的人。可是,在某一些瞬间,我们都爱上了他们。
王菲唱着:只爱陌生人。
许多听众和我们都点头同意。
所以,从来没有对彼此,说过爱,或者别离。
电话铃突然就响了,我就知道一定时是秦天。接起电话来,不论何时何地,他绝对会说一句话:“夏蓝伊,早上好啊!”哪怕现在是深夜。
那就是秦天,一个很阳光的男孩,一个灵犀相通的知音,一个大大咧咧的傻小子。有他在的日子,刮风下雨,我都会觉得是晴天。这时秦天会说我傻瓜,我说我就是傻,你要怎么样啊?他拿我没办法,只能央求我原谅。虽然我自知有时候理亏,不过和秦天在一起,我总是正确的。
秦天的成绩很好,我时常借他的作业抄。当他老老实实的把那100%正确的作业给我的时候,总会加上一句“你这小女孩,不好这个样子的。”
“早知道——”
“早知道你就不和我坐同桌了,是吗?唉。I服了you。”
小B曾经这样问过我,我这样做怎么不会脸红?我笑道:“呵呵,脸红?你也试试?”
我每天放学都要去报亭,帮他看看体坛周报有没有到,到了还要帮秦天买一份。没有广告的(虽然不是我花钱,但是劳动费、轮胎费、精神损失费我没得1分钱。)秦天从来不爱记笔记,但是老师是要突击检查的。所以他“送”给我一大包复印纸,叫我记着顺手帮他“拷贝”一份。不过条件是要帮我无偿打扫卫生。如果你发现某个教室里有个男生扫地,那绝对是秦天,呵呵,绝对。
我们也不知道“签”了多少份口头合同,基本上可以说,我的事就是他的事,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Vol。3缩短了我们的距离,却也磨灭了我们的勇气
每日在学校里,总是开心的忘乎所以,觉得自己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大大的幸福。我有的时候走在街上,会突然想起那些故事,然后傻瓜似的笑出来。小B说我是个乐天派,我说我也是这样认为。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晚上,一回到家,打开收音机,听着那个节目,却忽然发现自己的内心是那么忧伤?我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性格也不定性。这是秦天给我的评价。秦天看人一般都会是很准的,不过他常常说完再补充一句:你这小女孩,不好这个样子的。每当这时,我就点头又摇头的望着秦天,眼睛里满是迷惘。然后,秦天又拽拽我的头发叫我。
傻瓜。
难道我真的是个傻瓜?
傻到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那种傻瓜。
在寂静的深夜里,泪水常常不争气的掉下来。我又会想起秦天的话:哭哭哭,你就知道哭!哭有个什么用啊!装什么忧郁嘛!你这小女孩,不好这个样子的。每每想起,我都会破涕为笑。可是内心里,还是数不尽的孤单。
正因为如此,我才会无比依赖电波那头那个陌生的声音。仿佛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理解我的人。他和秦天如此的相似,却又是那么的不同。我也不明白依赖的是那个人,还是那个声音。或者是那个像极了秦天的,声音。
我们在广播里讨论着一切值得我们讨论的东西,我们为对方欢笑,为对方落泪。他就是我的那个日记本,我在他的面前,显露出最真实的我,也将我那些满心小小的心事统统装入他的心扉。不管他接受还是不接受。
我离不开他了,真的离不开。
我对小B说:小B,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可惜他是一个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真的好像秦天,可为什么我觉得我喜欢的是他,却不是秦天?
小B轻叹了一声,说:距离产生美。
也许吧。
你和秦天正是因为太近,所以才都不会勇敢。你和那个陌生人正是因为有了距离,才有了遐想和爱的空间。要知道,许多东西都是遥远的看着最为美好,也最为真切。距离近了,心,其实远了。现实中,人们都在永远的伪装着自己,哪怕是那个你最亲近的人。只有遥远的距离才会使人们有了坦露自己的勇气。
那我到底该怎么办?
你应该明白,你是因为秦天而喜欢他,还是因为他而喜欢秦天。
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你说的对,我和秦天就是因为太近,才太为真切,于是丧失了爱的勇气。
是不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如此的经历呢?哪怕你不去留心,却也可以发现距离以外的美,就算是远在天涯。哪怕你用尽毕生的经历,也无法去看穿身边的那些人和那些事,就算是近在咫尺。现实是那么残酷,缩短了我们的距离,却也磨灭了我们的勇气
Vol。4遥远的距离让我害怕,太近的距离反而也让我胆怯
最近的这些日子里,写字太多,考试太多,情绪开始如大海般波涛汹涌。逃课,一个人骑着单车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地方,天地都很开阔,我冲下坡,一遍又一遍,体会飞起来般的快感。就好像自己是一丝灰尘,可以随遇而安,再不用苟苟营生,在这个肮脏的世界。
冲得累了。连着吃下两个冰淇淋。香甜的奶油,上面是薄薄的巧克力外壳。然后给秦天打电话,坐在台阶上等他来接我。
他打车来,远远看见我了,就急急忙忙下车,怕我跑掉。
他飞奔过来,衣服被风鼓起来,像一只大翼的鸟。
然后,坐在单车后座上回家。我不哭,也不闹,是最最听话的孩子。
放假了。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放假是最无聊的了。我们讨厌去做那永远也做不完的数理化,天天还要去背“之乎者也”,看着那干巴巴的新闻,还不如在课堂上打瞌睡。
我开始每天无休止的给瘦尽灯花又一宵打电话。
主持人,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可是那个人是一个陌生人,我们都不认识彼此,只是倾听着对方的声音。他很像我的一个同学,可是我宁可喜欢一个远在天涯的陌生人,也无法去喜欢那个每天陪在我身边的人。我很为难,因为这两个人都是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我明知我的爱不会有结果,但是我那么固执。我该义无反顾的去爱吗?
你好,这位同学。其实,面对遥遥无期的爱和似有若无的爱,你是无法抉择的,对吗?况且哪两个让你依恋的人是那么相似,使你更加犹豫不决,对吗?
我不说话,却深深的点头。
他打来了电话。
他说其实这两种爱其实都是最为纯真也最为美好的。只是遥远的距离让我害怕,太近的距离反而也让我胆怯。
真的是这样。真的真的是这样。
Vol。5年少气盛的勇敢,其实只是证明我们内心的孤单
假期中途又接到秦天的电话。我说你老人家都快记不得我了吧?他说哪里哪里,我就是忘记了祖宗十八代也不敢忘记你夏大小姐啊!
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事呢,原来是叫我去看电影的。我说什么电影,他说是晴天。我问他谁主演的,他说是我和你。
秦天就是这样子,和你说话会突然间绕个弯子,让你莫名其妙,这也是我们可以永无止境地一起边吵架边聊天的原因。有时候回想起那段时光,觉得就是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无悠无虑,简直就是一种享受。我们一直都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可是——
可是我们是永远也不应该享受的。秦天的一句话,结束了一切。
电话的那头传来杂音,然后秦天对我说:“夏蓝伊同学,我要走了。
傻瓜,你要去哪里啊。面对突如起来的严肃,我却还固执地以为是玩笑。尒説书网
傻瓜,你还真是个傻瓜,我是认真的。
傻瓜,我真的是个傻瓜吗?你才是傻瓜!编这种谎话,骗谁啊?
我真的要走了,不管你信不信。
我真是一个虚伪但又脆弱的人。明明很胆怯,却装作很坚强;明明很难过,却在嘴上说“一路顺风,半路失踪”。年少的我们,感情多半是懵懵懂懂,脆弱不堪的。也许我们有意无意的别离,会成为我们青春的那些疼痛的最好的掩饰。我们渴望别离的那种忧伤的感觉,却也在逃避着别离。我们年少气盛的勇敢,其实只是证明我们内心的孤单。仅此而已,别的,什么都不代表。
许久,许久。
寂静,寂静。
我抓起电话听筒,咬着嘴唇,话到了嘴边却又生生的咽了下去。我忘记了自己想要说什么,犹豫不决。终于,我在听筒那边听到了一句话,打破了寂静:
再见。
说再见的时候,苍白无力。
开学了。我找老师把我们调开了。我很伤心,也很默然,虽然我真的很想在他准备离去的时候多陪伴他几天,但是那一句“再见”,真的让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再去面对他。
随着学习的紧张,我们几乎沉没在书海里,找不到边际。
我似乎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了!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没有离别,就不会有原因和结果。
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那么让人心寒。
期末考试后,秦天主动找到我,说有事跟我说。此时,我也有事要告诉他,但很不想说。
“你先说吧。”我好象不认识他了。
“我在想到底要不要告诉你,还是你先说吧。”他的目光很冷,但明显有了伤感。
“还是你先说吧。我的事也许是大事,不过那对你来说也许不重要了。”
“不,你先说,否则你会后悔。”
于是,我们决定,把事情用笔写在对方手上。
他的手上写的是:我要去深圳。而我的手上则写着:我要去美国。
我终于不再固执,我终于固执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Vol。6如果不能改变,我们就应该忘记它
又下雨了,下雨的时候,秦天在临走前把我叫了出去,我们躲到教学楼的天台上。
那片天台快要荒废了,没有人会发现我们。我们蹲在高高的楼檐底下,吃面包,喝酸奶,看雨水滴滴嗒嗒的打在长出青苔的台阶上。天空灰蒙蒙的,云厚得像没有云。没有鸟,但是有很大的风,风把我的心吹得很远,很远。我一直望着天边耸起的一座朦胧的高楼,说,真的是太突然了,你要去美国的哪里啊?最好那里有美丽的湖,湖水如一面镜子。你每天早上要跑到湖边,对镜贴花黄。
他哈哈的笑。只是笑,什么也不说。后来,他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
太热了。他湿漉漉的望着我说,太热了,这鬼天气。
北国的五月,有时的确很热,特别是在下雨的时候,世界闷得像蒸笼。
所以我附和他说,是啊是啊,太热了。然后也站起来,用手捧了把雨水浇在脸上。
这样,我们两个都湿漉漉的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提过秦天要离开的事情。他也没有提起。
故意淡化是对的。如果不能改变,我们就应该忘记它。
秦天离开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天气很燥热,我把脸颊贴向冰凉的桌面,这样就可以看见窗外湛蓝的天和悠闲的云,还有隔了两张桌的他。
他突然递给我一张柔软的餐巾纸。我把她铺平,铺在课桌上,上面用红笔写了四个字,外加三个大大的惊叹号。是他漫不经心的字迹,他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换了个脸颊贴桌子,然后看泪水慢慢的流过桌面。
秦天,对不起。在我还没有弄明白之前,我无法接受或是拒绝。
他终于消失了。在我还没有弄明白我到底喜欢的是谁之前,他便消失了。任我找了一百二十回,他也再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存在过。那些故事,似乎是虚幻的泡影。太过美好,所以猛然消失,让我觉得是如梦初醒。
我把那张餐巾纸紧紧捏在手里,直到手心大汗淋漓,纸巾湿透。
他消失了。也许是因为他仅仅想消失。我也再没有寻找。
相聚离开,终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同学小聚,喝酒唱歌,热热闹闹,我只是静坐,微微的笑,也不管人家说我矜持而清高。
我开始不停的喝酒,不停的说话,但是没有问过有关他的一个字。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打开了那封信。秦天最后的信。
夏蓝伊:
还是那句早上好。不过味道不一样。因为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正在美国朝你笑呢!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很对不住你,我让你在那段时光中感到为难。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我不知道要送什么给你,后来觉得那些真相是给你的最好礼物。呵呵,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记笔记的原因。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那个给瘦尽灯花又一宵打电话的女孩是你。我很早就知道。我只是不想你失望,想给你一个依靠,想接触你的内心。原谅我,是我欺骗了你。那个让你爱的陌生人,就是我。
当我听到你因为真实的我和虚幻的我而挣扎时,我真的很想告诉你真相,但是我努力承担着,不去打扰你内心的那个陌生人。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在永远的伪装着自己,哪怕是那个你最亲近的人。只有遥远的距离才会使人们有了坦露自己的勇气。我愿意以另一个自己去倾听真实的你。我不愿你伪装。
我对自己的一生没有任何怨言,虽然它很短暂,但它很充实,特别是那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希望你今后能快乐地、幸福地过一辈子,我会在这里祝福你。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想想我,就知道什么都会过去的。别哭了,否则我会笑话你的!呵呵!
结局就是这样,就让你去寻找生命这永远也找不到尽头的尽头吧。
这想看你笑一个……
永远的秦天
Vol。7爱本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小B,我是不是错了?
你没有错,你只是用一种别样的方式去爱了那个爱你的人。
可是我终究伤害了秦天,也伤害了我自己。
傻瓜,你爱的是秦天。他知道你爱他。那个他,也是他。
我为了爱秦天而拒绝秦天,却又为了秦天而留恋秦天。这一切,为什么这样纠结不清。
泪流满面。泪流满面。
秦天。为什么偏偏是秦天?为什么我发现自己开始爱的时候爱却已经结束了。
错过的不会再回来了,爱这件事更是如此。
我追寻爱情,才发现,爱本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依旧是深夜里,依旧只有天空中的星星摇出清脆的铃歌,我打开收音机,那个叫做瘦尽灯花又一宵的节目,连同主持人糯米糕一般粘人的声音,都不见了。替换的,是一个无聊的晚间医疗节目。
我打电话给广播台,拼命的寻找有关秦天的踪迹。那里的主持人对我说,从未知道这个人。
为什么?难道他真的没有出现过吗?我宁愿这是一场梦。
从秦天出现,至秦天离开,所有铅笔写的字迹都已经模糊不清,她们困在纸上,是那些灰灰白白纠缠不清的记忆,我泪眼模糊,任百般辨认,也无法看清一个字。
我又记起了第一次听见点播里他说的那句话。他说:用铅笔写字的人,只是比其他人看得更清楚,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所有的一切终究会慢慢消失,就如同慢慢模糊的铅笔印。
终于消失了。
我,还有他。还有那些缱绻的铅笔痕迹。
满本日记,只有最后一页,尚还清晰: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
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梦也何曾到谢桥。
瘦尽灯花又一宵,又是一宵啊!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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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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