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只有战乱年代女多男少,人口比例悬殊才有吧,太平时期男女人数相近,怎么可能一般人都娶两个以上呢?”
呵呵,胡涂猫真是给我找了个大题目,这婚姻问题一句话也说不清,关于婚姻问题牵涉的因素实在太多了。
简而言之,就是人口比例女多男少只是造成古代东方民族普遍一夫多妻的一种因素,而且还是一种不太重要的因素,当然在战乱年代人口比例失调,人们对‘多妻制度’的容忍度要更大一些,但婚姻形式更多的是由人们长期形成的婚姻观念和国家强制法律(法律也是社会观念的集中体现)所决定。WwW.XiaoShuo530.com
正如中国古代女子缠小脚一样,最初只是出于美观和取悦于人的需要,这与欧洲中世纪的‘束腰’(也是一种极残酷的爱美行为)是一个道理,最初都是‘爱美’所致,但发展到最后,就变成了财富、权势、地位的外在表现,就如同现代的权势富贵家庭,炫耀其财富、权势、地位,多半借助于高级轿车、别墅、私人飞机、游艇、红酒或者走马灯一样的名女人等等一样。
缠小脚、束腰在古代世界,是东西方的人们炫耀其财富、权势、地位的一种手段和风俗,而‘多妻’到最后也是这样炫耀的手段之一,或者说这变成了一种流行,在那样一种社会中,不娶多妻,不蓄奴婢不足以证明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
一夫多妻多妾多奴婢,损害了某些妇女的权利,但在以多产为美,需要人力的农业时代父权社会中,妇女的权利不如子孙繁多儿孙满堂的价值受重视,富有的男子娶许多妻子繁衍子嗣,无所谓不道德,而且他如果只娶一妻,不纳妾不蓄婢会受到相当大的社会压力,是一个不能被当时社会价值体系所认同的异端,他会在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遭受到无形的‘不公平’待遇,除非他献身于某项‘崇高’的事业,其价值超过‘多子’孝道的社会价值,才可能被当时人接受。
所以回到古代去宣扬‘一夫一妻’,或者坚持‘一夫一妻’的生活,是被古代的社会价值体系所排斥的,要想‘平等’,你就得娶妻妾,哪怕是打肿脸借钱也要娶一个小老婆,因为贱民是被法律禁止与其他平民通婚的,社会整体价值观念通常都认为是贱民和贫民才只有一个老婆,一妻在当时是贫穷和低贱的同义词(近现代妇女地位抬头,损害妇女权利就变成很严重的事情,于是多妻或外遇都变成不道德甚至违法的事情。)
所以但凡有点余力,哪怕是只多收了三五斗粮食的人都可能想再娶一个小老婆,而只是要证明他有那个财力,不是低人一等的贫贱之民,不想被人看不起。‘齐人之福’的里面那个齐人,靠到坟墓乞讨人们祭祀的食品维生,也要维持一妻一妾,就是这种观念所致,而他的小老婆鄙视他,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感觉齐人的举动让她这做小老婆的也感觉丢脸。当然在春秋战国,这种观念还没有后世那么强烈。
比如东汉时,有一个叫宋弘的人。他学识渊博,为人正直,很得汉光武帝刘秀的赏识,被封为太中大夫。
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死了丈夫。刘秀和她谈论了满朝的大臣,想看看她爱慕哪一位,以便给她改嫁。湖阳公主说:“满朝大臣,只有宋弘才貌双全。”为此,刘秀召见了宋弘,对他说:“俗话说,一个人地位高了,就要改交一批富朋友;发了财就要停妻另娶,这可是人之常情啊!”宋弘回答说:“我听说,一个人在贫贱时交的朋友是不能忘记的;和自己共患难的结发之妻是不能抛弃的。”刘秀见此情形,对湖阳公主说:“看来没有什么希望使宋弘停妻另娶了。”
还有‘吃醋’一词的唐代典故,都可以看出古代的价值认同是什么。
所以不是‘一般人都娶两个以上’,而是一般男人都想娶两个以上,而且有能力的男人都基本娶两个以上的老婆,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有地位,有能力而只娶一个老婆的是极少数。
另外,太平时期男女人数相近,这个我没有数据不好乱说,但历史记载确实有不少家贫而终生娶不起老婆的,鳏寡孤独的人相当的多。
再一个,古代重男轻女,有些偏僻地方,尤其是农村,如果出生的是女婴,会发生溺毙女婴的残酷行为(当然这种行为在古代也不为人所认同),也许太平时期有可能是男多女少,而家贫无法娶妻的男人也相当不少,太平时期有可能是这种情形,战乱反而可能让男女比例恢复平衡也难说的很,这是我的一家之言,阅读历史的一种感觉。
所以人口比例不是多妻制的重要原因。
古时男子娶妻纳妾的数量常与其身份地位、资财状况成正比。“贵人”往往妻妾成群,而“庶民”只能娶一妻,至“天子”则纵情极欲,少有限制。
对于“奸非”行为的处理,也因良贱而不同:良奸贱处罚轻,贱奸良处罚重;主奸奴一般无罪,奴奸主妻女则处重刑。唐、宋律规定:部曲、杂户、官户奸良人较常人相奸罪加一等,徒二年或二年半;奴奸良二年半;良人奸他人部曲、杂户、官户妇杖一百,奸官私婢减一等,杖九十;明、清律规定:奴奸良罪加一等,良奸他人婢罪减一等,主奸未订婚、出嫁之婢无罪;元律规定:主奸奴妻者不坐;至于被“去势”的宦官为官廷的特殊男仆,被剥夺了性权利。这些法律也都鼓励了富贵阶层多娶。
古代西方的两性关系相对来说较为“平等”,这与欧洲古代世俗中央集权从来没有绝对强大过有关,难以统一的欧洲使得他们某些方面相对自由度要高一些。
如古罗马法律主张一夫一妻,并出现过“无夫权婚姻”,此种婚姻的成立须经男女双方本人同意。基督教也是搞神权统治下的一夫一妻。但是,古代西方国家实际上也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在结婚、离婚、性犯罪处理等方面也都呈现出“男尊女卑”等特点(西欧中世纪的婚姻和性法律制度主要由教会法构成。教会法所体现的性观念以及性关系、性行为准则有:“勿乱骨肉之亲”、“禁淫他人之妻”、“禁与异族联姻”、“不可离婚”、“禁止手淫”、“禁止流产”等。其中不准离异一条在其他国家法律中罕见。这一条与基督教经典的规定直接相关。《新约·马太福音》第19章说:上帝配的人不可分开,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有人娶被休的妇人,也是犯**。《新约·马太福音》第10章说:“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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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录一点别人的书,以供参考。
——在历史上,无论是东方民族,还是西方民族,婚姻的形式都一样经历了血亲杂交期、血亲家庭期、伙婚制、对偶婚姻期。在血亲杂交期,实行的是共产共妻的群婚制,女子人人可夫,男人人人可妇。在两性关系上与其他动物并没有多少区别,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群婚制不能算我们所理解的婚姻形式,应该称之为亚婚姻状态。韦斯特马克说:婚姻源于家庭,而家庭却不源于婚姻。这种观念在基督教产生以前,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真理。血亲家庭时期的开始,人类第一个婚姻形势也就诞生了。在血亲家庭里,不准不同辈份的异性发生关系--祖父母辈互为夫妻,父母辈互为夫妻,下一代互为夫妻。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是对禽兽之行的一次革命。如我们所知,许多动物中,其雄性一旦为王,那么所有的雌性都是它的妻子,不论这个雌性是它的祖母、母亲,还是女儿。不过在血亲家庭中,每一个人都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兄弟姐妹间的**,也是我们今天的婚姻观所不能接受的。因此,人类的婚姻形式很快过渡到伙婚制,也叫普那路亚时期,排除了在兄弟姐妹间的关系,开始实行两个团体间的婚姻。不知是出于血亲繁殖会危及宗族生存,还是仅仅出于伦理的考虑,反正这一革命在人类婚姻史上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在这种婚姻关系中,丈夫的兄弟都是丈夫,妻子的姐妹也都是妻子,不仅如此,兄弟的妻子也都是自己的妻子,姐妹的丈夫也都是自己的丈夫。这种形式大概对于现在一些性自由的人肯定是十分乐于接受的:假如人类的婚姻形式就此止步,那该多好哇!也就不会有什么通奸、情人、婚外恋等麻烦事了。但历史不是假如,对偶婚姻时期出现了,这是一个从群婚制向个体婚姻制度的一个过渡阶段,它只允许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发生婚姻关系,因而带有了一夫一妻制的萌芽。这种婚姻形式的出现无疑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直接关系,人们开始有了私有观念,不愿生活在共产经济中,个体家庭的出现自然造就了个体婚姻的必然。依照我们今天的法律观点,婚姻一开始就是在罪恶状态下运行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现是人类摆脱性犯罪的尝试,然而,私有观念的确立,又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源于罪恶,罪恶始于婚姻,都是不为过的。至于何者更为文明,只是我们今天的解释,又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是野蛮的呢?
基督教对婚姻起源的解释有独到之处,但也与罪恶有关。圣保罗给基督教输入了一种全新的婚姻观,即婚姻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生儿育女,而是为了防止私通之罪。这一点在《哥林多前书》中阐述无遗。哥林多的基督徒当时有一种奇怪的行为,就是有许多人与自己的继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圣保罗感到这种情况需要认真加以对待,于是,他提出了如下观点:
一.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二.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自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自有自己的丈夫。
三.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应如此。
四.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五.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厢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乃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六.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七.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八.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九.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
按照基督教的观点,一切都是罪恶的,就是婚姻以内的也不例外。圣保罗认为耶稣的第二次降临正在酝酿之中,在这以前,人类将要变为绵羊和山羊,唯一重要的是,是使自己能够在这时候归入绵羊之列,而是一件阻碍得救的勾当,不过,那些结了婚的人还是可以得救的。圣保罗的观念不但得到古代教会的重视,而且被夸大了;独身主义被视为是圣洁的,人们都要退避到荒野中去与撒旦搏斗,因为撒旦在他们的意念中充满了淫欲的幻想。奥古斯丁教皇也坚持认为:性生活是罪恶的起源,性欲是传播罪行的渠道。这个观念几乎影响了整个中世纪。中世纪的教会认为:结婚只会削弱人的意志,它只是对那些好色之徒采取的一种措施;而那些圣洁虔诚的独身者,以及守节的寡妇,要比结婚者高尚得多。但性欲从未理会过这种高尚,该发泄的总是要发泄的。
卜迦丘的《十日谈》中描写的在诱奸少女时还一口一声地叫着上帝的传教士就是一个明证。传教士在野外想和一位年轻姑娘,但是他还要从教义中找到理论根据。他就说,他的生殖器是魔鬼,而姑娘的**是地狱,为了惩罚魔鬼,必须让魔鬼进入地狱。
婚姻--一夫一妻制婚姻在其早期的与基督教鼎盛时期禁欲的历史巧合(也许不仅仅是巧合)表明,人类走出了原始社会的性蒙昧状态,又走进了封建社会新形式的性蒙昧,而这种蒙昧是和强权以及野蛮的统治结合在一起的。
爱德华.哈特曼甚至声称,甚至在爱情中,痛苦的感受比欢乐的感受更强烈,所以人们必须拒绝爱情,为此可以采用一切方法,直到加以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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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阶层的性特权、低阶层的性权利受限则是古代东西方各国共有的特点。这也注定了富则思易妻,不是一种偶然现象。
多娶在古代东方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地位的象征,而西方地位的象征则表现为在神权高压下的情妇、偷情、通奸等,因为只有有地位的人,才拥有情妇,而逃避教会的惩罚。东西方异曲同工罢了.
以上回答,都是个人的看法,供参考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为您提供大神金龙鱼的惊雷逐鹿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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