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沿着街道下的屋檐小心穿行的陈勾登时眼睛一亮。
这个生命抗性附加能力虽然没有额外增加力量和生命,看似对战力毫无提升。
但在关键时候,却是可以救命的!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假如敌人有晕眩或迷惑类的技能,这个能力就能帮陈勾避免直接被“晕到死”的危险。
在生命只剩下10%的时候强行恢复清醒,就保留了一丝逆转翻盘的机会。
总的来说,很合陈勾的心意。
对于一个拥有强大召唤物的召唤师而言——本体苟命就对了。
21世纪的纽约是一个有着近千万人口的巨型都市,但陈勾眼下所在的红钩区几乎已经沦陷。
时不时就有三五成群的返魂尸从街道旁的房屋或下水道中钻出来,对一切可以看到的活人发动袭击。
陈勾急于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渡过降临后的第一夜,可这对人生地不熟的他而言并不容易。
好在的是觉醒法则之力后,他的感知比普通人敏锐,绝大多数时候都能提前听到返魂尸行走时独特的脚步声,从而避开。
虽说斩杀返魂尸可以获得觉醒值,提升觉醒等级,但眼下显然不是冒冒失失升级的时候。m.XiaoShuo530.Com
血族的社会体系类似于星际争霸中的虫族,所有返魂尸都能和背后的血祖建立直接联系。
如果陈勾太“跳”,短时间内斩杀的返魂尸太多,最终肯定会引起血祖的注意,从而引来更凶猛的追杀。
十几分钟后,一家珠宝店的招牌映入眼帘,陈勾略一思索,便决定今晚就在这里过夜。
珠宝店里最多的是什么?
自然是珠宝。
而白银也属于其中的一种,虽然价值最低,但多少应该也会有一些银质的首饰。
返魂尸惧怕的克星,除了阳光之外就是白银了。
所以按照习性推断,返魂尸会避开这种对方,绝不会在里面扎堆。
其次,陈勾能从里面获取一些白银,以备将来制作成武器。
要知道,在苍澜主世界,白银可是十分珍贵的战略物资,远超黄金。
珠宝店的大门紧闭,被高科技密码锁锁着。
陈勾直接以十一点力量挥动精钢长剑,暴力破坏。
连砍了十几剑,直到门锁部位支离破碎后才终于打开。
庆幸的是由于丧尸的破坏,珠宝店的警报系统断电失灵,否则警报一响,把大批丧尸引来,他只能放弃这个好不容易选中的地方落荒而逃了。
借着落地玻璃窗户外照射进来的月光,只见大部分橱窗都是空的。
显然那些被认为值钱的珠宝都被店主转移走了,只有极少数被认为价值不大,且不便转移的东西被留下。
这正好便宜了陈勾。
因为最不值钱的就属白银。
尤其显眼,第一时间就被他看到的,是一张银色面具。
似乎是某个客人为万圣节晚会而定制的国王装扮之一,外形看去很像电影天国王朝中,那个传奇且患有麻风病的耶路撒冷皇帝鲍德温四世所戴的那个。
冰冷的面具不会说话,但戴在脸上后,镜子里毫无表情的面具下却凭空传出一种沉稳、神秘与坚毅之感。
将陈勾少年面容的稚嫩完美掩饰,让他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张面具。
门外的世界依然颓废而恐怖,门内安静而宁和。
陈勾戴着银质面具,坐在镜子对面,看着镜子中陌生的自己,这才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熟知剧情的世界,仅仅完成坚持十天的深渊考核显然不足以让他满足。
必须在这个世界获得更多的收获!
“最起码要尽可能提升觉醒等级,达到LV5解锁第二个技能位。”
“这样回去之后,才能展现自己的价值,在深渊骑士团获得更好的待遇,避免再一次被当成炮灰。”
不过想要提升等级也没有那么容易就是。
从LV3升到LV4需要的觉醒值是400点,从LV4升到LV5时会暴涨到1000点。
斩杀一个LV5的魔童能得到100点觉醒值,所以理论上他斩杀14只魔童,差不多就可以升级了。
但要他独自一人做到,显然并不现实。
如果再被三只以上的变异返魂尸围住,可就不一定能有刚才面包店那样的地利和运气了。
何况,他还得防备被血祖盯上。
“所以,必须从剧情人物那里得到帮助!”
“剧情中男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博士,也就比普通人强壮了那么一点而已,倒是活了将近七八十岁的亚罕拉伯战斗力不俗,而且知道不少古代的秘密。”
“还有昆兰,剧情中武力值第一,一直追杀血祖,如果有他帮忙,升级肯定是水到渠成……”
陈勾陷入沉思,他在想怎么才能获取亚罕拉伯和昆兰的信任。
说起这两个人,就不得不谈到血族的起源了。
5000年前,死海边有两个罪恶滔天的城市索多玛和蛾摩拉,上帝派出三大天使:阿兹瑞尔,加百列,米迦勒前往将之毁灭。
在罪恶之城中,阿兹瑞尔被人类的罪恶和情感所引诱,堕落了,在完成任务后,它攻击米迦勒,喝下了天使的银血,妄图取代上帝,在地上称王。
但随即被赶来的其他天使以光箭钉死在大地上,并被撕开成7块分散在各方。这些残块被大地掩埋,后来生出一些虫子,这就是血族的七大始祖。
其中阿兹瑞尔的头部是它最罪恶的部分,在海水中漂流了很久,最后才生出第7始祖。
也就是现在为祸纽约的血祖。
正是由于这个起源,所以阳光与白银是血族的克星。
血族七大始祖中,前面六个虽也曾在大地掀起灾祸,但最终都蛰伏隐藏起来,不为世人所知。
只有第七始祖比其他6大始祖更年轻,也具有更大的野心-----想要统治整个世界,将大地变成血族的乐园。
血祖的本体是一条红色的血虫,非常弱小,但它拥有记忆,可以选择宿主寄生。
所有被他寄生的人都会力量大增。
而且他可以像更衣一样不断更换寄生的躯壳。
亚罕拉伯是二战时期曾被关押在纳cui的犹太集中营,那时他就见过血祖,并与之战斗。
他的妻子为血祖所杀,而他也曾将血祖族封印,直到几十年后的现在,又一次被人释放。
简而言之,他是这个世界正宗的本土猎魔人。
至于昆兰,生于古罗马时代,是由一个被血祖感染的孕妇所产下的混血,半人类半血族,血液为白血。
罗马时代血祖寄生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只吸处女的血。
后来一个疏忽,吸了一个怀有身孕的,而且没在生下来之前杀了胎儿,然后就有了昆兰。
昆兰体内是没有血虫的,也不听血祖指挥,不过它体内流的的确是血族的白血。
他曾是古罗马斗兽场的角斗士,后来血祖转化了他的妻子和养女,于是他便开启了持续两千年的复仇之旅,不死不休的追杀血祖。
源于特殊的体质和经历,昆兰具有超强的战斗力和冷静的判断力。
在原剧情中基本是所向披靡,没有败仗。
甚至从某种程度而言,拥有半人族半血族血统的他更胜血祖一筹,他对紫外线的抵抗力比血祖强得多,也无惧白银。
几乎没有任何弱点。
只要能得到这两个人的帮助,陈勾在这个世界的行动将容易得多。
关键就在于,怎么让他们与自己合作?
想着想着,陈勾抓住了能勾连所有人的关键点。
四个字渐渐在他脑海中浮现——陨落之光!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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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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