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书网>都市言情>孰能不朽>第 52 章 第五十二章辛筝
  辛筝在山林里如鱼如海,如鸟入林。

  用匕削木为矛当拐杖击打草丛试探有没有蛇,朝着辟雍学宫的方向走得累了后便就近务色朝食。

  王为了让饥民能够生存,开发了大片的山林允许饥民捕猎,导致了那些山林连草根都寻不到几根。也正因为饥民的威胁,没有被吃掉的动物都搬了家,辟雍峰是主要搬迁地。

  辛筝很轻松的选了一头麂,木矛将麂钉在了地上。

  剖腹清理内脏,没有调料,辛筝寻了一只蜂窝,用衣服包住头脸手脚弄了些蜂蜜涂在麂肉上。

  最后是烤肉。

  肉烤熟后辛筝吃掉了一整条麂后腿,吃得肚子都撑起来了。

  吃撑后辛筝起身开始散步,不时砍一两根叶子都凋零的树枝,等肚子里的肉食消化掉八成后辛筝重新坐了下来,一边闭目养神一边将剩下的肉撕成婴儿手指粗细的小肉条,不时将因为并未枯死仍含有大量水分的树枝往火堆里丢,浓烟滚滚。

  这是活靶子。

  所有人都惊了。

  一天一夜,很难不生火烤食物。

  不是不可以生啖,氓庶进食以生食为主,弄熟了是需要耗费燃料的,没有人舍得可以用买来一口食物的钱去买燃料,即便买了燃料也舍不得用于煮食,燃料是用来过冬的,是冬日延续生命的根本。

  考生就没有一个真正的氓庶,这辈子都没缺过燃料,氓庶一日两餐甚至一日一餐,贵族却是还要添一顿宵食,顿顿都是煮熟的美味食物,如何受得了生啖。

  只要生火,很难不产生烟雾,不少人都是利用这种烟雾来寻觅猎物的。

  只要够快,赶在食物烤熟之前赶到,解决对手之后自己也不必纠结生啖还是熟食了。

  可那滚滚浓烟绝非正常烤肉时能产生的。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会自己生火准备食物吗?

  自然不会,君离与辛筝这种奇葩不多。

  生火的时候砍树枝直接用的生活白痴很多,但在发现这么做会产生很多的烟雾,如同活靶子一般后都会马上熄火,更多的则是连火都升不起来。

  没人想到会有这种考核内容,自然不会随身带着火绒火镰。

  看到滚滚浓烟不稀奇,但如今看到的滚滚浓烟一直稳定的存在着,并未马上消失。

  这道浓烟是故意的,是在吸引这片山林所有竞争对手的挑衅信号。

  想明白这点的考生们都愤怒了,看不起他们吗?

  看到浓烟的不止考生,还有祭酒和一名形容昳丽的少年。

  瞭望台上,烤着一只麋鹿的祭酒诧异的望着那滚滚浓烟。“这是谁家子弟竟这般嚣张?”

  等待着鹿肉烤熟的少年闻言望了望浓烟的方向,回忆了下这次的考生名单。“应是辛子。”

  祭酒道:“我记得她今岁也才十岁,竟这般莽撞?”WwW.XiaoShuo530.com

  于氓庶而言,十岁是一个不小了的年纪,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年纪,但于寿命比较长的贵族而言,十岁还只是稚童。

  一个稚童如此作死,是莽撞还是真无知?亦或是自暴自弃?

  为了增加难度,她在这片山林里临时投了不少猛兽,再加上原本从别的山林迁徙过来的....若非派了人暗中保护着别出人命,祭酒觉得这一千多人能活下来怕是不足百人。

  通关无望之下,自暴自弃也不是不可能。

  少年道:“也许是自信呢。”

  祭酒挑眉。“燮,你好像对她很有信心。”

  少年颌首。“是很有信心,即便你将难度提高到天上,只要有人能通关,必定是她。”

  “为何?”

  少年道:“她带着少昊部的那个瞎眼帝子还有十几个贵族少年一路从昆阴平原走到了青阳国,有这本事,想来生存能力是所有人中最强大的。”

  祭酒道:“也许是她说服了一群少年合力做到的呢?”

  能凭着一条舌头从诸多质子手里空手套白狼般获得几十万石粮草,说服十几个少年并不难。

  少年回道:“就算合力,一群缺乏常识和野外生存能力的少年也不该只折损了两个。”

  祭酒道:“所以这是嫌到处找人太麻烦,干脆引别人来寻自己?可这般引来的却不会只一两个,她想得到多少木牌?”

  折腾这么大动静就为了两枚木牌,未免得不偿失,祭酒觉得,这位年幼的辛子若非无聊至极,必定是有别的图谋。

  她对这场考核的兴趣更大了。

  稳定的浓烟滚滚的挑衅意味太浓,出身尊贵的骄傲少年们没几个忍得了,再加上需要获取木牌,既然有人做了蝉吸引目光,自己为何不能做那黄雀?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因为来了兴趣而跑到了最佳观众位置的祭酒眼神很好的看到辛筝如何娴熟的将第一个赶到的人揍趴下,再将这人伪装得仿佛睡着了一般放在篝火边,为了以防万一,还将伪装者的双脚给绑了,至于双手,辛筝很残忍的将倒霉蛋的手给弄脱臼了。

  再之后....以为火堆边的才是挑衅者的都让辛筝一棍敲晕,“尸体”处理好,木牌则挂到伪装者的腰间。

  祭酒和少年下完两局弈棋时倒霉蛋的腰间已挂满木牌,初步估计不下十枚,而这还只是一部分,大部分都被藏了起来,若是木牌太多,螳螂很容易冷静下来。

  总的木牌应当不少于百枚。

  辛筝相当有计划,每次揍完一个人都会往嘴里放几条烤肉,趁着下一只螳螂赶到前抓紧时间休息。

  祭酒....前任辛子将你培养得如此优秀,你是咋丢了社稷的?

  “这样一个人,哪怕她是个孩童,我也很难想像她是如何丢了社稷的。”祭酒由衷的对少年感慨。

  辛国在兖州北部是大国,但放到元洲这个高度上,连三流都算不上,若非出产的龙骧马,帝都很多人怕是连辛国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更遑论辛国的□□势了,祭酒也不例外。

  只是瞧了辛筝这如狼一般狡诈的捕猎,祭酒可以笃定一件事:若辛筝还能活着归国,辛国未来必然成为第二个葛天国。

  只是,那已经很难。

  教训一个人最深刻的办法是什么?

  是让她失去她最在意的。

  一个流亡国君最在意的是什么?

  自然是她的国。

  在辛筝几乎是旗帜鲜明的帮助王后,很多人带着很多的支持正往辛国而去。

  辛国会在辛鹿的统治下更加强大,而代君的强大与政权稳固也意味着前任永远都不用回去了。

  辛鹿的出身很差,无法像过去的历代辛子一般靠联姻换取别的国家的资源支持,而辛国做为畜牧方国对农耕国有着天然的依赖,一旦失去,会很麻烦,辛筝在帝都的所作所为倒是阴差阳错帮他解决了这一短板。

  不能靠联姻,但可以投靠被辛筝得罪的势力获取资源支持,以辛筝现今表现出来的才华,她以后得罪的人只会更多。

  辛筝的仇家越多,再始终无法被杀死,辛鹿能获得的资源也会越多。

  自然,世间没有白吃的膳食,即便是被辛筝得罪了的权贵,也不会纯粹的出自对辛筝的厌恶而给予辛鹿资源支持,辛鹿若是不够强,辛国以后真正的主人是谁可就不好说了。

  帝国还有很多的方国,但大部分国都被强大的权贵与诸侯暗中控制了,更有甚者连主权都没了。

  不过对于辛国想来不是难事。

  既然有本事赶走辛筝,想来那位代君也不是什么善茬。

  少年道:“如果不是她和那个代君一个是合法的嫡出子女,另一个是见不得人的不合法私生子,我会怀疑这是一场欺诈。”

  祭酒挑眉。“此话怎讲?”

  少年解释道:“联姻可以从别的国拉来很多支持,但对于中小国而言,能够获取最大利益的联姻方式是合婚。就好比辛国,历代辛子的配偶就没有一个出身差的,没一个比辛国差的,亦不乏高于辛国的。若是娶,辛国根本娶不到那些出身高贵,资源雄厚的君夫人,但合婚也有其弊端,一位国君只能与一人联姻。可现在呢?辛筝不可能再联姻,代君太卑贱,哪怕是方国中最低等的附庸国都看不上他,没法联姻,但辛国即将获得的支持可是少了?”

  祭酒道:“听你这意思,这兄妹俩做戏的可能性很高呀。”

  少年摇头。“据我所知,代君两名子嗣的死都与她有关。”

  若是做戏,那他佩服辛鹿。

  心胸宽广得简直没边了。

  膝下一共也就两名子嗣吧?

  祭酒诧异。“你怎么这么了解她?”

  少年回道:“连山果说的,辛筝和她儿子走太近,她不放心。”

  祭酒听懂了,回以一声哦。

  辛筝在获取了差不多一百五十枚木牌后终于换转换阵地了。

  浓烟烧了这么久,再不撤,到时寻来的便不再是三五成群,而是一大群人了。

  走的时候辛筝随手从倒霉蛋身上撕了一片绸布,用炭笔写下一段狗爬字放在“尸群”边,用石头压着免得被风吹走。

  一百五十余枚木牌并不是小数目,分量也沉重,辛筝也因而没再故技重施,而是追寻起了羊。

  不同地区的羊种都不同,昆吾山一代生产一种跳跃能力极强,也极其壮硕的羊。

  帝都的贵族很喜欢这种羊,不仅仅是因为羊肉鲜美,也因为这种羊很高大,可以给孩童骑着玩,氓庶也喜欢,因为可以用来当驮兽。

  好处很多,也很危险。

  这种羊是帝国境内的羊家族中战斗力最凶猛的成员之一,一只成年公昆吾羊体重能达到一百斤,被一只一百斤的健羊踹一蹄子....差不多可以当场去世了。

  辛筝自然不会想不开的去找成年昆吾羊的麻烦,人贵有自知之明,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没有青婧那一只手随手提起一只千斤巨鼎,将巨鼎当皮球抛的能力,便不要试图做任何超出自身现有能力范围的事。

  辛筝瞄中的是一只半大的羊犊。

  用盐石调了些带盐味的水,洒在寻来的草上,再以洒了盐水的草将羊犊给引离羊群,然后就是如驯马一般的制服,很轻松的给羊犊套上了草绳。

  辛筝将一大包木牌搁在了羊犊的背上,一身轻松的开始赶路。

  中间不时有遇到别的考生,不管出口差距多大,终点一致,很难不碰上,并且越接近终点就越容易碰上。

  辛筝在一半路程的时候被人给堵住了。

  辛筝瞧着眼前的十名少年,气息都很强悍,是真正的练家子,不是那种虽然因为贵族教育而习武但也只是比氓庶好,和真正的习武之人一比,纯粹的花架子。

  这不合理。

  这是考核,每个人都是竞争者。

  若都是同乡故友也就罢了,但辛筝随青婧学了很多东西,其中就有判断别人地域血缘的知识。

  她做不到青婧那般一眼看出别人是哪块地方的人,但能看出这十名少年的地域血缘有南有北,有东有西,再加上说话的口音,绝对不是老乡。

  这很合理。

  辛筝还没忘了自己施粥和击鞠场的事损害了多少人的利益。

  不过,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来教训是不是太没贵族格调了?不符合那些老谋深算喜欢一石多鸟的政客们的风格。

  估计是下面人自作主张。

  一个势力大了,老大再怎么有魅力有威信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了。

  这个时代,臣僚可都是很有性格的。

  觉得主公和自己处不来,踹了主公跳槽是很寻常的事。

  和主公合得来,但和主公的继承人合不来,在主公死后一点都不给新主公面子更是寻常。

  在这个分封制的时代,臣子太有性格可不仅仅会让主公觉得扎心。

  游士行走列国,寻找明主,图的是什么?

  不就是裂土分封成为真正的贵族吗?

  有封地才是真正的贵族,那么问题来了,有封地也意味着有自己的军队和税赋....历史上不断上演现在也还在不断上演的臣子驱逐国君可不是特例,臣子的主观能动性从来都不弱。

  辛筝以前读书读这种历史记载时只觉得很精彩,轮到自己身上时....只想说,一而再,下回是不是还有个三?

  被臣子驱逐已经够倒霉了,如今又碰上被自己得罪的不知哪路势力或好几路势力自作主张的下属....哪天死了多半不是因为铅汞中毒,而是噎死的,喝凉水噎的。

  辛筝叹息着问:“我能问一下你们的目的吗?不至于蠢得想要我命吧?”

  在这种考核的时候搞死她,这是活生生的打辟雍学宫和王的脸。

  王再怎样也是王,尤其是现任不是傀儡。

  学宫的祭酒,变着花样的折腾帝国的权贵子弟还没被反手弄死,不是背景深厚就是个人实力太彪悍,不管是那种都意味着这位主不好惹。

  生死之外无大事。

  辛筝觉得,不是不能谈。

  毕竟,这只是个开头,不让人达到目的的话,日子咋过?

  最重要的是,打不过,她能看出这里头有两个是武道初识境

  众少年不由得愣了下,旋即有一人道:“我们只要你一条手臂。”

  说完看了看旁的人,都没意见。

  辛筝讨价还价道:“我终究是一国之君,以后还想归国的,若是一整条胳膊砍了,残缺之人不可为君。若如此,我宁愿去死,我想你们背后的主子应该不想沾上我的命,不如打个商量,我让你们挑断手筋如何?”

  十人有点怀疑辛筝在唬他们,将信将疑。

  辛筝伸出了右手示意尽管动手,我不反抗。

  一人试探的拔剑挑向辛筝的手臂。

  鲜血飞溅,辛筝的手臂上出现了一道伤口,血肉之下的手筋已然断了。

  出剑之人惊了,祭酒与少年也惊了。

  你居然真让人断了你的手筋?

  辛筝笑问:“你们的主人让你们给我教训,现在应该达到了目的了吧?”

  当然达到了。

  众人都有些恍惚,这么容易就完成了任务?

  辛筝见了众人的神情,知道给自己教训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既如此,该她回报点什么了。

  “考官在吗?他们应当是违规了吧?”辛筝忽的大声道。

  辟雍学宫贵族云集,帝都的权力争斗不可能不波及到这里,但再波及,学宫也是修文修武的地方,不是朝堂,哪怕私底下杀了别人全家也不能放到台面上来。

  考官....一名外表三十余岁的男子陡然出现,看着辛筝的眼神颇为诡异,你知道我在还自残?

  辛筝也很无奈:“我也不想自残,可不这么做,这种麻烦以后还会有,下回的打手会更强大。”

  惶恐震惊不已不明白事情怎么会有这种转折的十名少年试图逃跑,以被考官砍断一条胳膊后用绳子串着拖走为结局。

  怎么处置是祭酒的事,辛筝不会过问,但也猜得到,他们背后的主子自然是不会有什么伤筋动骨的损失,但这十名少年,诛全族是最基本的。

  会被轻易打动来对付一个诸侯的,纵是有贵族血统也不会是地位很高的贵族。

  地位很高的贵族哪怕本人是个纨绔,所处的社会层次也会让他们自小耳濡目染很多常识,不可能被利用做这种蠢事。

  杀死一位国君,哪怕是被驱逐的国君,也是违反帝国法则的,尤其是辛鹿打的是代君的幌子,真正的合法国君仍是辛筝。

  哪怕辛国的人自己也想杀了这位流亡国君,可自己杀和外人杀是两回事。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她越是沉默,王就越要弥补她的委屈,那十人和他们背后的主子也就越惨,不然以后谁还愿意帮助王?

  “愚蠢不是罪,但蠢而无自知之明就是最大的罪。”辛筝笑着从裘衣里面的丝绸衣服上撕下了几条布料再加上身上随身带着的伤药处理伤口,伤口很快便止血包扎好。

  辛筝笑着看了看自己的手臂,旋即牵着羊继续赶路。

  祭酒问少年:“手筋被挑断不疼吗?”

  少年道:“应该很疼吧。”他又没被挑断过手筋。

  祭酒又问:“那为何她还笑得出来?”

  虽然距离有些远,只能判断辛筝在笑,但直觉告诉她,辛筝笑得很开心,很认真。

  少年无法回答。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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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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