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书网>都市言情>孰能不朽>第 839 章 第九十八章辛筝
  海若的葬礼非常有鲛人特色与个人特色,鲛人特色是有专门的鲛人歌唱哀歌,不知是哀歌还是别的因素引来群鱼,群鱼分食鱼尸,亡者将通过这种方式回归海神的怀抱。个人特色则是海若表示自己的头颅要留下来,来日与画棠合葬——人族社会中长大的画棠比起喂鱼更倾向入土为安——因而海若被鱼群分食前头颅先被砍了下来。

  辛筝看得艳羡不已。“人族的丧葬若也这般简洁该多好啊。”

  不修陵墓自然不会带着贵金属下葬,不论铸多少钱都无法完全回收,钱荒问题死活解决不了,哪怕通过增加布、黄金、龟甲、债条等辅助也只能缓解无法根治,导致每岁都要铸数万万铜钱,且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很有突破十万万大关的趋势。

  那些流入其它大陆的钱币也就罢了,辛筝对旁的大陆有野心,两地增加往来与了解是来日同化的良好基础,而且一个国家自己发行的钱币被冲击,失去自己的钱币....只要不是发生在人族身上,辛筝都认为是美事,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也可以接受。

  可那些入土的钱币却让辛筝怎么都无法接受,钱币埋进地里除了招盗墓贼是能生崽还是怎么的?非要逼她调低对盗墓贼的量刑。

  元在青蘅的脑子里道:“想太美,人族最早的葬礼也很简洁,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再过几代鱼,鲛人就该与人族一般了。”

  阶层划分、贫富差距拉大、对死亡的恐惧...诸多因素造就了墓葬文化的发展,人族如此,龙伯如此,羽人亦如此,同为碳基智慧生物,鲛人很难逃脱这一怪圈。

  青蘅道:“你醒了?”

  “嗯。”元答。

  青蘅关心的问:“你睡觉睡得越来越频繁了,真的没问题吗?”

  元欢喜道:“没问题。”不仅没问题,还快痊愈了。

  青蘅奇道:“你似乎很开心?”

  元答:“睡得好,心情自然好。”

  这理由太敷衍了,但青蘅还是配合的哦了声。

  旧王葬礼后是新王继位,海国建立才到第二代,继位仪式还很简单,没到人族那不知道是在折磨新君还是折磨群臣的繁琐境界,新王在万众瞩目下带上王冠就完事。

  海国的王冠有两顶,一顶是血珊瑚制成,镶嵌着青金石,代表海国海洋的统治权,辛筝个人瞧着仿佛树杈;另一顶是仿人族的旒冕,但不是人王的十二旒,而是诸侯的九旒,并镶嵌碧绿的翡翠,代表海国陆地疆域的统治权。

  少量灵力强大的鲛人能上岸,但大部分鲛人还是纯粹的水生生物,上岸就成咸鱼,因而海若建立海国时定下的政治体制是海陆分治,王统治海洋,后统治陆地。

  只是海若可能也没想到纯血的自己会死得比混血的画棠更早,如今不廷胡余继位为新君,而不廷胡余一百多年前便成了婚,他的配偶是海若挑选的,是一个人族与鲛人的混血,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位混血和画棠一样可以上岸。按着海若定下的制度,不廷胡余继位为王,统治海洋,他的妻子也当继位为后,统治海国的陆地。

  然,现任还活着呢。

  人族的王权为何是终身制,不就是因为现任活着时大概率拒绝交出权力,为了防止现任与继承人掐起来产生不必要的内耗才诞生了王位终身制(干得天怒人怨被踹下去是另一回事)与摄政君制度。

  继位仪式结束后辛筝以一种期待且遗憾的口吻对君离与青蘅道:“海国未来一定会很热闹,真可惜不能久留。”

  正在喂小崽吃海国特色食物的君离道:“你如今是在海国做客,稳重些。”说着还看了眼在因为同青蘅是好友而来玩,如今正在享用鱼虾糜粥的丹青,示意有鲛人,悠着点,当心被揍。此地是海国,身边没有人族大军跟随,被揍了可很难揍回去。

  辛筝矜持道:“真想在海国久居。”

  君离不想说话了。

  青蘅看向丹青,丹青咽下嘴里的虾粥,开口道:“就算你久居也不会看到想看的。”

  “哦?”辛筝疑惑的看着丹青。“怎么说?”

  丹青问:“若你是后,你可会让旁人看热闹?”

  “当然不会,但权力那么迷人,谁又舍得呢?”辛筝不以为然。

  权力的角斗场中最常见的便是血亲相杀,当事人不清楚相争会造成内耗给旁人可乘之机吗?清楚,只是谁都舍不得权力罢了。

  丹青自信道:“我们打个赌?”

  辛筝亦是自信无比。“好啊,赌什么?”

  丹青道:“我若赢了,你送我五百石人族的良种稻种子,还有一千株蜜树,能在人族南部种植的那种。”

  鲛人以鱼鳖与海藻为食,但海国的人口结构不同于其它鲛人国度,其它国度都是纯粹的鲛人人口,海国则是鲛人为主体人口佐以人族人口。鲛人吃的食物人族也能吃,但没法像鲛人一般一直吃,还是得回归五谷。

  海国的陆地疆域又都是岛屿,分布细碎且零散,耕地面积狭窄。虽然也可以从南北两边的大陆,海国最大的优势便是位于元洲与炎洲之间,可以从两边买粮食,但粮食这种东西还是自给自足最安心。

  海国不想未来出问题就得想办法让地里种出来的粮食更增加。若说陆地上的人族王朝需要努力想办法从地里一年收获三年的粮食,那海国就得收五年的食物。

  自己培育种子黄花菜都凉了,不如直接从其它农耕文明那里打主意。

  辛筝终于露出了认真的神色。“那我赢了你能给我什么?”

  “我教你怎么在水里养鱼。”丹青自信道。“人族的鱼鳖养殖太落后了,完全不考虑不同水层的综合利用,我可以教人族如何错层养鱼。比如一个池塘,根据水位可以分为上层、中层、下层三个深度,每层都可以养鱼,这需要对不同的淡水鱼习性、鱼食用的水草都有所了解,这一点你们不如我。”

  辛筝看向青蘅,她说的靠谱吗?

  青蘅点头。“鲛人养鱼便如人族种地。”

  论鱼鳖养殖,哪怕是陆地上同样养了很久鱼的羽人都不如过去无数岁月里都是放牧鱼群的鲛人,这也是生理决定的,陆地生物不可能住在水里同鱼一起生活了解鱼的习性。一般如人族,将鱼苗放在池塘里、水渠中放养,暮秋孟冬鱼肥时捕捞上来,但这期间池泽里的鱼生了病,人只能束手无策;羽人稍微好点,筛选出了几种皮实的鱼,会在池塘里种植鱼草,但本质上还是放养,收成如何看天意,只是羽人放养的范围太大,再加上海中捕捞的海鱼,这才满足羽人寻常时食用需求。

  鲛人养鱼,四个字:精细讲究。

  精细讲究堪比人族种植五谷,羽人种植蜜树。

  听明白青蘅话中意的辛筝道:“行,我赌了。”

  打脸这种事有时就如元洲南方沿海常见的飓风,来得非常快。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准备离开的辛筝前脚说完告辞后脚便听画棠表示不如多留几日正好一起走。

  “你要去元洲?”辛筝懵然。“你可是海国的实际统治者,你去元洲....”若是短期旅行与出使也就罢了,但画棠的意思分明是准备长期定居,就不怕出点问题?

  画棠笑道。“海国陆地的统治权力我很快就会交给新后。”

  辛筝甚为不解。“为何?”

  画棠惆怅道:“你可知我多少岁了?”

  “约莫三百。”辛筝不太确定的回答,画棠的外表并不老迈,看着与人族三十几岁似的,但她不是纯血人族,实际年龄显然不能看外表,辛筝只能通过太昊琰的年龄估算画棠的年龄。

  反应过来的辛筝讶异的看着画棠。“虽然你不是纯血的长生种,但也不至于这么早吧?”

  限制鲛人无法活到一千岁的原因是食物和生存环境,不然实际寿命不可能只四五百岁。历史上也不是没有画棠这样的混血,在海里生存的混血不太清楚,但在陆地上的混血大多活到三四百岁——混血长生种的寿命比起纯血长生种会打骨折,打了骨折都能活这么久,纯血的实际寿命只会更长。

  画棠是太昊琰的子嗣,出生起就衣食无忧,顿顿有鱼有肉,营养充裕,再加上经年习武,身体机能倍儿棒。哪怕太昊琰死了,她又成了海国的王后,生活水平仍旧很好,理论上就算寿命比起纯血要打个骨折也能活四五百岁。尒説书网

  画棠笑。“君侯们有着最优渥的生活,有几个君王长命百岁?”

  寥寥无几,君王的平均寿命比贵族的平均寿命还不如,昏君纵情声色,明君操劳国事全年无休,前者对身体的戕害很厉害,后者也没好多少,能长命百岁都天理不容。辛筝顿时蓦然过来问题,画棠可是实权统治者,案牍劳形加忧心国事。

  辛筝恍然。

  辛筝困惑的打量了一番画棠,老实说,画棠的状态不太好,瘦了许多,不是那种苍老缩水的瘦,而是吃什么都没胃口没心情无心饮食导致的形销骨立。

  海若与画棠虽是夫妻,但夫妻的感情好不好一直以来外人都不太清楚,更别说这段婚姻始于海若的趁火打劫,更让人怀疑这对夫妻的感情。虽然育有两子一女,但贵族联姻中哪怕感情不好也能生一串孩子,不喜欢配偶和不想要继承人是两回事。

  只是从画棠丧夫后者形销骨立的模样不难看出这俩属于少见的联姻出真爱,不然不能死个配偶就伤心成这样。

  辛筝蹙眉。“不是,死个配偶而已,你还想殉情呀?”

  画棠道:“海若的死的确对我的身体造成了影响,但只是火上添了点油,让我本就不多的寿命再减个几十载。”

  辛筝一脸怀疑人生,折寿几十载还叫添了点油?

  画棠怀念道:“这些岁,我越来想越想念金乌城,余下的时日我想回到自己的故乡。”

  回故乡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身体还能动弹,有盘缠就行,但她如今的身份决定了这不行,海国的后跑到人族的境内,不提前打好招呼必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辛筝笑道:“小事,过些日子你与我同行便是。”

  与画棠聊完辛筝转身就去寻丹青。“你如何笃定画棠会放权?”

  对于这个寻的转生者她是了解过的,是海国一个小部族出身的鲛人,虽然因为种植海藻畜牧鱼群等受到过海国王与后的接见,也因此被封了爵,成为一名贵族,但也只是如此了。丹青本身并不掺和政治,专心研究海藻种植与鱼群畜牧,在海国众多贵族中属于边缘得不能再边缘的人,理论上不应该这么敏锐。

  丹青笑答:“我猜的。”

  辛筝佩服:“猜得真准。”

  丹青笑:“也不完全是猜,最近二十载陛下的身体都不太好,此次王死了,她伤心得数日睡米不进,更加伤身。而我恰好在陆地上学过医,当然,我也不能笃定她一定会放权,但赌赢了就白赚稻种与蜜树,没理由不赌。”

  辛筝挑眉:“我居然无法反驳。”搁她也会空手套白狼。

  “我这人素来守信,你赢了,你要的良种我会给你,但我输了却仍想要你的技术,你还有什么想要的?我想与你换。”

  丹青洒然道:“慕人王之名,赠君。”

  经此一事辛筝与丹青顿成知己好友,正好海国没有君王死了民间就要禁酒三年的规矩,君王的葬礼上尚且载歌载舞何况君王葬礼结束的如今,俩新鲜出炉的知己好友迅速找了家酒肆把酒言欢,之后一起去海州参加青蘅的婚礼的路上俩人更是打得火热,连君离与无忧都给冷落了。

  终于抵达清水邑,因着赭打通了同东边长洲的海贸,商贾往来络绎不绝,逆旅自然也多,逆旅多了竞争力自然也大,客人只要有钱就能轻松找到足够干净且宽敞的住处。

  拒绝住进邑令官邸的辛筝搬进了逆旅中,洗个舒服的热水澡,上床,伸手要将小家伙揽进怀里,小家伙挪了挪屁股,哼了一声,用背对着辛筝。

  辛筝扭头问同样洗刷完了准备上床的君离:“我最近有得罪她?你看看她,居然给我甩脸。”

  君离反问:“你这几日眼睛里除了丹青可还有旁人?”

  辛筝愣了下,挑眉,笑说:“哟,父女俩这是醋了?”

  无忧:“没有。”

  君离:“哪有。”

  辛筝凑近君离亲了君离一口,又将小家伙拽进自己怀里又亲又揉。“我与丹青只是聊得来加之为无名感到遗憾罢了,你俩才是我的心肝。”

  无忧问:“无名?那是谁?”

  辛筝感慨道:“很久以前的一位故友,一个很特别的人,元说寻的转生者都是以寻的本性为底,佐以躯体本身的记忆、经历形成的人格,是不同的人,却都是寻,有着寻的特质。虽然没见过寻,但通过无名与丹青,我觉得那一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奈何运气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

  与修相爱,被修坑进深渊,失去躯体后转生,别的转生不清楚,但转生为无名的人生是真的倒了血霉。

  “倘若无名与丹青一般是庶人的出身,怎么也不至于那般艰难。”辛筝抱着小家伙尤为感慨。“不过帝国那时候的情况,转生为奴隶的概率本就是大于庶人。”

  贫富差距如天壤之别的时代,上层不断蚕食底层人口,将之变为奴隶,因而庶人阶层的人口一直都在缩水,奴隶阶层的人口则一直在膨胀,最鼎盛时至少两成人口沦为权贵奴隶,就这已是献愍王极力挽救的结果,不然更烂。

  寻转生与神子转生同样很挑,神子转生暂时还没具体规律可循,但寻转生却是要寻找契合的躯体,概率不会比神子逊色,不论怎么算,转生为氓隶的概率都是最大的。

  但不论转生到什么躯体里都那么优秀,这种人才没能好好利用起来着实令人伤心。

  君离闻言安慰的将辛筝搂进怀里,无忧也抬头安慰的啾了一口辛筝下巴。

  辛筝问:“你俩不生气我冷落你们了?”

  无忧露出纠结之色,感觉还是气,又觉得不气。

  君离笑着亲了辛筝一口。“我本来就没气,是你想多了。”顺手在无忧的咯吱窝挠了挠,挠得无忧咯咯笑。“她也没气,只是希望你多点时间陪她玩。”

  “嗯嗯。”无忧忙不迭点头,她就是这个意思。

  “好。”辛筝捏了捏无忧的脸蛋。“今天早日休息,明日我们一起去看婚礼场地,绝对不会再冷落你俩。”

  人族的婚礼以集体婚礼为主,一对新人结婚就办一场婚礼,辛筝觉得麻烦又浪费。且有能力结婚时办婚礼的人还真不多,旧贵族时代哪怕是贵族也只有中上层贵族会按照程序结婚,小贵族折腾不起来,只保留最重要的告庙亲迎等环节,其余环节能砍则砍。

  旧贵族□□翻,礼乐下沉,婚姻正式走入氓庶阶层,但有能力举办一场婚礼的人太少,单独筹办一场婚礼耗费太大,寻常家庭无法承受。

  集体婚礼应运而生并得以风靡人族,少则一个月,多则一季,地方官便会组织一场集体婚礼,让有意愿举行婚礼的新人报名,一起举行婚礼,并邀请全城人参加婚礼。发展到如今,集体婚礼与丰收庆典不遑多让——所有人找个理由吃吃喝喝的日子。

  地方上一般会专门批一块地做集体婚礼的场地,但清水邑情况特殊,原本没有法理上的定居者,而佣耕要结婚还是得回元洲——农场主再有钱也只是庶人,不是负责婚姻户籍的官吏,无权替人发婚书。

  这两年因着清水邑被赭治理得好,基础建设也跟得上,陆续迁徙了许多移民定居落户,有了定居落户者自然也要有婚礼场地。

  只是,知道这些并不代表辛筝与君离能想到青蘅与赭准备参加集体婚礼。

  夫妻俩牵着无忧循着请柬上的地址来看婚礼场地时皆是错愕。

  因为第一场集体婚礼也是自己的婚礼,对婚礼场地格外上心,每天都要过问的准新人恰好在,见辛筝一家三口前来,青蘅赶紧拉着赭来见辛筝。

  辛筝瞧了瞧能容纳数万人的露天场地,又瞧了瞧准新郎,凭心而论,赭生得并不难看,但做为人王,辛筝见过的美人太多了,赭的皮相只能算中等水平。但赭的骨相很好,五官很周正,有一种别样的耐看。整个人的仪态更是挺拔如松柏,就很精神,少年的锋锐与参天乔木的成熟在这人身上糅合得极好,这一点是那些皮相比他更好的人很难比及的。

  这就很难得了,虽然海州因为距离太远的关系地方官是五年回一次帝都述职,从赭来炎洲起辛筝便没再见过他,但还记得数年前赭的模样,亦是如此精神挺拔,充满野心。从前程似锦到被扔到海州这帝国最偏远的地方为官居然还能精神饱满,野心之火未曾有一份削弱。

  少年别的不好说,抗压能力与自我调节能力绝对是万中无一的级别。

  须知别的青年才俊被她突然扔到海州来,心态崩了是正常现象,当然,辛筝扔到海州来的青年才俊无一不是千里万里挑一的人才,哪怕心态崩了,其中七成的青年才俊给予足够的时间还是能缓过来。略遗憾的是光调整心态就得三五载,即便调整回来也不复昔日最巅峰的锐气。

  赭这锐气不改甚至更上一层楼的精神状态就很稀奇。

  辛筝问青蘅:“你们准备参加集体婚礼?”

  青蘅点头:“嗯,婚礼是喜事,我与赭都觉得热闹些好,集体婚礼上全城人都会参加我们的婚礼,祝福我们。”

  辛筝赞同,婚礼这种喜事确实应该热闹点,虽然玉主的婚礼总觉得哪怪怪的,不过往前数四千年都没有玉主成婚,不需要比着旧例,理论上青蘅想怎样都行。

  见了辛筝的反应,青蘅心情很好的拉着辛筝欣赏自己的婚礼布置。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一首桃夭诗歌唱出了人族的婚姻目的与婚礼祝福,捎带着让传统婚礼与桃树结下了深厚的缘分,旧贵族时代举办婚礼大多是在桃花盛开或桃树结果的时节,后来礼崩乐坏才随心所欲起来。

  这些年兴起的集体婚礼为了和传统凑个关系,喜欢将集体婚礼放在桃林里,就算原本没有桃树也没关系,可以移栽。不仅好看还能结果吃,桃树结果时硕果累累,采摘后不管是给官吏们发福利还是卖掉都可以。

  赭开始布置婚礼场地时第一件事便是移栽了万株桃树与数千株其它时令花木,确保自己不管是什么季节成婚婚礼上都鲜花满园。花木的移栽位置也是精心挑选,按照一定规律分布,中间留出了摆席的空间,用餐时花香扑鼻,悦目且开胃,吃完后亦可于桃林中载歌载舞,留的空间很足。

  因着青蘅与丹青的关系,到时丹青会带着许多鲛人来参加婚礼,因而桃林的中心是一汪天然湖泊,湖泊上搭建了舞台,供鲛人献舞之用。围绕着湖泊开凿了诸多水渠,供鲛人吃席。同时渠中遍植芙蕖,既增添婚礼颜色又可在春日食莲叶粥、夏日赏芙蕖、秋日食莲子、冬日食藕,寻常时这些渠与湖亦可用于灌溉与养鱼。

  辛筝一圈溜下来明确表示自己还没见过这么用心的婚礼场地。

  赭表示这是自己的婚礼,必须上心。

  旁听的君离嘴角抽了抽,他觉得辛筝说的用心应该是指没见过这么兼顾美与实用的婚礼场地。

  逛完了婚礼场地辛筝让准新人该干嘛干嘛去,自己扛着崽崽牵着君离去逛街,看看炎洲的风土人情山水风光。虽然将人族的边境扩张到了炎洲,也对炎洲有着相当宏大的规划,但辛筝还是头回来炎洲。

  清水邑定居落户的人口约莫四五十万,除此之外还有近两百五六十万的佣耕,三百多万人被赭管理得井井有条。

  走在街道上,虽然看不到胖子,但面色都很红润,精气神昂扬,看得出生活有奔头,不然就该是疲惫茫然充满暮气了。低头看街道本身,有年迈的人在打扫,街道两侧植有花木、排污的沟渠,每隔一段距离有公厕,因而街道颇为整洁。

  看到食肆与小吃就买一份一家三口分食,边走边吃,吃得无忧直打饱嗝表示不要抱要下来散步消食时辛筝得出一个结论:清水邑的物价很稳定。

  逛完了简陋的城邑,辛筝又往城外农田去,若说城邑中还能因为文明而生出几分熟悉感,那出了城就是与元洲截然不同的世界。

  炎热的气候使得炎洲的植物生长更喜人,而丰富的植物又养育了无数的植食生物,植食生物又养活了无数掠食生物。

  论生态之丰富,大部分疆域都在热带的炎洲甩开元洲几条街,如此丰富的生态,不论是植物还是动物都要拼命的生存,典型例子就是森林里可以看到很多藤蔓植物为了生存无师自通的将根扎在乔木身上获取营养。

  这样的生态对智慧生物的发展也同样影响深重,最根本的便是土壤中的腐殖质少,缺乏营养,施肥不够的话,种一两季作物就得休耕,连元洲刀耕火种的时候都不如。

  清水这边好点,大河淤出的平原土地肥力很足,只要耕作得宜,初步估计可以耕作万儿八千年。除了土壤肥沃,又有大河之水灌溉,辛筝溜达了没多久便心生惊叹。

  一望无际的稻田边,辛筝由衷道:“虽然知道这地方很适宜农耕,但没想到它比冀州还好。”

  君离道:“种地的话是很好,但长远就不太好了,如同孤岛。东边是海洋,另外三个方向虽是陆地,但土壤中的营养太少,适宜种地的地方不多。”

  “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粪肥、鸟粪石这些都是补充土壤营养的好东西,最关键的还是炎洲的气候,粮食可以一岁两到三熟。”辛筝道。“而且,说真的,炎洲要是条件特别好,没有缺点,那我才不放心。”

  君离想了想,问:“只有清水这里能大规模发展农耕承载大量人口,但清水只是炎洲一小部分,一地富多地贫,不患寡而患不均。”

  辛筝点头。“炎洲无法齐心,元洲才能以强大的优势控制炎洲,中间隔着的海洋太宽广了,在将炎洲完全消化前一步走错便可能导致炎洲与元洲的分裂。”

  “消化后就不会分裂了吗?”君离好奇的问。

  “会。”辛筝随手将一枚石子扔进宽阔的清水,石子在水面上打出四五十个水漂。“但消化后即便分裂也会有无数人努力将碎了的版图拼回来,若有君王有能力扫平两洲,即便君王是炎洲人,元洲之民也不会抗拒君王的统治,反之亦然,大部分人都会期待君王带来的拼合。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所有人便会认为元洲与炎洲是一个整体,一个合格的君王就应该君临两洲,偏安一隅者必定会被所有人瞧不起。”

  君离想了想,道:“习惯。”

  辛筝深感赞同的点头。“对,习惯,不论诞生之初多么令人荒诞,习惯之后都会变成理所当然。”

  “习惯一旦沾上,不论是善习还是恶习都很难再戒掉。”君离道。“就算当事人有心,身体的本能也不允许。”

  “对啊,善习最难戒,因为一直保有它会一直得到正向的反馈,一直延续,不像恶习那般作到极致在死亡中迎来终结,故而善习坚持得越久越不可自拔。”辛筝深以为然。

  君离笑道:“你在开辟一条不一样的路。”

  辛筝纠正道:“是我们在开辟一条不一样的路。”

  君离颔首。“但你是特别的。”

  辛筝闻言也只当君离情人眼里出神女,牵着君离的手继续逛。

  漫无目的的走走看看,看完了稻田与当地水利,见着个人就随便聊几句,对城邑周围有了大概的了解,更远的地方就没办法了。过两日要参加婚礼的关系没法跑去看,只能放到婚礼结束后的归途。

  一家三口手牵着手往回走,回到清水岸边时还顺手捞了一尾鱼准备回去给无忧做蒸鱼。

  回到城邑门口时辛筝目光倏然顿住。

  君离与坐在君离肩膀上的无忧顺着辛筝的目光望去,一溜车队正从远方驶来,少量的车上摆着大弩,多数的车上都有一堆肉块,目测重两三百石,而通过最前头的大车上的恐龙头颅不难判断这十几车肉来自于同一只动物。

  “狩猎队又猎到恐龙了,大家有口福了。”

  辛筝顺手拿出路上摘的鲜果给一起排队进城的路人解渴,同时问:“好大的恐龙,这种恐龙在清水很常见吗?”感觉体型不比她推荐给龙族驯化的恐龙品种逊色,如果这种体型的恐龙很常见,那清水的垦殖无疑很有难度。

  路人道:“这种大龙比较少见,在我们这一带主要是中型和小型的恐龙,这种大龙主要在南边的平原出没,这头是从南边跑过来的。”

  辛筝笑着同路人一番闲聊,队伍排到头可以进城时对清水流域的生态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元洲的野外也有很多猛兽,比如豺狼虎豹,出了城邑聚落遇到这些是很寻常的事。炎洲却是不一样的风景,不仅有豺狼虎豹,还有许多的超大型生物,具体表现为,炎洲的大虫以群居为主。这种情况元洲曾经也存在过,蛮荒纪元时的元洲同样怪兽满地跑,但时至今日只有人迹罕至的深山大泽里还能看到那些怪兽,寻常打交道的还是豺狼虎豹犀兕豨这类。

  草木葳蕤之地,同样的面积,生物种类与数量必然比别的地方出色,炎洲自然不会例外。而清水流域是炎洲土地最肥沃的地方,草木葳蕤远甚于其它地方,植食肉食的生物种类与数量更惊人。

  邑治所在这座城是精心挑选的,周围活动的超大型生物很少,赭上任后带着狩猎队将之灭了,但南边尚未涉足的地区仍旧一派原生态,且因着本地的超大型生物没了,时辰会有南边的超大型生物跑过来。

  赭干脆组织与训练了名为狩猎队实为常备军的军队,清理城邑聚落周围各种体型的猛兽,其中大型生物隔三差五就会带回一头,超大型恐龙个把月也会带回一头,这也是城邑中的人面色红润的原因。狩猎队带回来的猎物自己根本吃不完,都会出售。而城邑的总人口也才一两万,一头超大型恐龙全城人敞开了吃都得吃数日。

  知道炎洲生态丰富,但没想到这么丰富的辛筝听得无言,得,开发炎洲的难度还得增加一个:怪兽满地跑。

  君离担心的看着仿佛霜打过的辛筝。“没事吧你?”

  “我还好,只是没想到炎洲比我估测的最大难度还要难。”顿了顿,辛筝看向狩猎队,狩猎队的健儿多多少少都挂着彩,背着长弓长矛,唱着猎歌,令人恍惚看到了蛮荒纪元时先民的风采。“元洲虽然没炎洲这么热,但面积推测是炎洲的两倍有余,炎洲都这样了,那蛮荒纪元时的元洲,想想那些从蛮荒纪元流传下来的古老传说....先民也挺不容易的。”

  蛮荒纪时代的先民可没有如今这么好的兵器,但蛮荒纪元是超大型生物的黑暗时代,蛮荒纪元结束时元洲从怪兽满地跑变成了怪兽濒危。

  君离看了看大车上的猎物,赞同:“这样的超大型植食生物脾气比肉食生物还差,捕猎确实不容易。”超大型生物多为植食生物,虽然植食生物很温驯,但仅限于小型植食生物,体型到中等,植食生物一点都不温驯,掠食动物的脾气都比大型植食生物好。

  “若是能飞起来就好了。”君离思索道。“若是能飞便不需要辛辛苦苦准备大量陷阱,还要冒着生命危险做诱饵,可以直接从空中进行攻击,比从陆地上进行攻击更方便。”

  辛筝怔了下,蓦然问:“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若能飞就好了。”

  “最后那句。”

  “比从陆地上进行攻击更方便。”

  “再前面那句。”

  “可以直接从空中进行攻击。”

  “对啊。”辛筝拊掌。“虽然咱们不会飞,但咱们认识会飞的种族,龙族如今算是我们的半个盟友,可惜数量太少,不知道有没有意向,即便有意向也未必够用。羽人的数量倒是多,但因为我开凿了北鸿沟连通了兖州与北荒的缘故....不过这不是大问题,族群之间没有永远的敌人,可以改善关系,关系改善后便可雇佣羽人。”

  君离闻言思量了下,发现辛筝不考虑不同种族的关系,只考虑利益,辛筝的想法很务实,炎洲这满地跑的情况太不利于垦殖了。“倒也是个法子,但这样的事需要仔细筹谋,不能急于一时。”

  “嗯,这就回去思考,不逛街了。”辛筝道。

  君离:“...”我才说不能急于一时。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爱阅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为您提供大神都广建木的孰能不朽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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