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著者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本书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
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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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文教义的应用
- 第四章 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
-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1
- 第一章 引论
- 正文
- 《论自由》正文
- 正文
- 第一章 引论
-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1
- 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2
- 第三章 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 第四章 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 第五章 本文教义的应用